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在设区的地市中遴选推荐,并公布《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在设区的地市中遴选推荐,并公布《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1、网格化建设城市医联体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
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
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2、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
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3、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
医联体牵头医院并不一定是综合医院,《方案》强调,要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
另外,在医联体内部考核时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确保按中医医院特点和实际考核中医医院。
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
积极推进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引导医联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在医联体内同一次住院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群众基层就医。
5、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6、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医联体在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编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医务人员收入由医联体自主分配,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可见,医联体内的医务人员薪酬将不是各医疗机构所决定,而是由医联体内部自主分配,这样,医联体内的人员才能拧成一股绳。
7、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
医联体内部用药目录不一致,给双向转诊、上下联通过程带来阻碍,因此《方案》规定要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
加强牵头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强化药品供应管理和短缺药品监测应对,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8、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
参与到医联体内部的医疗机构,其绩效考核方式也将发生转变。
《方案》指出,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
9、逐步实现医联体内部“五统一”
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统筹医联体内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
10、共享医疗资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鼓励由牵头医院设置或者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联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加强医联体内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
11、医联体内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医联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薪”的原则,逐步实现医联体内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充分落实医联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12、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统一信息平台。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统一医联体内药品、医用耗材编码,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卫生信息有效共享。
完善医联体内分级诊疗信息平台,畅通双向转诊信息通道。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发挥远程医疗作用,形成医联体网格内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13、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落实团队签约要求,由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和医院专科医师组成团队,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团队签约服务,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
《方案》规定,2019年5-6月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会遴选确定试点城市名单,《方案》将于6-7月正式启动。将有100个试点城市开展该《方案》,一批逐步完善、高效的优质城市医联体将迅速建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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