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沈阳:多点执业办手续“立等可取”!

作者:阎 红 来源:健康报 日期:2015-10-21
导读

         作为辽宁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城市,沈阳市自10月20日起启动医师多点执业,试行期为3年。医师不得以多点执业形式担任其他地点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作为辽宁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城市,沈阳市自10月20日起启动医师多点执业,试行期为3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召开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启动会议,出台《沈阳市医师多点执业实施方案》,明确该市医生只要具有多点执业资质,无需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即可在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生在办理多点执业手续时,只要材料完备,“立等可取”。

        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裴庆双介绍,该市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相关材料,经行政审批并取得多点执业注册标识,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医疗管理部门履行知情报备即递交《医师多点执业告知书》后,即具备在沈阳地区任何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资质,不需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符合条件的沈阳市区及各区(县)注册医师(驻沈部队属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医师除外),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可在沈阳地区所有的医疗机构执业(部队属医疗机构除外),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

        《方案》明确,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医师,暂不能进行多点执业申请。同时,医师不得以多点执业形式担任其他地点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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