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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血”孕妇失血死亡 鲁三家医疗机构赔近35万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日期:2012-11-05
导读

         2008年10月9日,怀孕4个多月的董某在济阳某医院引产过程中出现大出血,因医院没有备用的Rh阴性O型血,将董某紧急转往位于济南的山东某医院。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近35万元,其中济阳某医院承担80%,后两者各承担10%。

  据新华社电4年前,山东济阳县一名Rh阴性O型血(俗称“熊猫血”)孕妇在流产手术中失血过多,因苦等数小时未能及时输血而不幸离世,死者亲属将负责治疗的两家医院和血液中心告上法庭。11月1日,济南历下区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死者亲属获赔近35万元。

  2008年10月9日,怀孕4个多月的董某在济阳某医院引产过程中出现大出血,因医院没有备用的Rh阴性O型血,将董某紧急转往位于济南的山东某医院。在山东某医院,医生对其实施了抢救,同时向某血液中心联系血源。但该血液中心当时无新鲜的Rh阴性O型血,冰冻的血液解冻时间最快需4小时。最终,董某因重度失血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济南历下区法院审理认为,济阳某医院存在引产术前未按常规治疗、对产后大出血可以避免而没能有效避免、转院措施不当、没采用“配合型输血”原则积极抢救患者等主要过错。山东某医院没有对董某尽到科学、安全的输血以抢救其生命的高度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某血液中心平时没有准备足够的Rh阴性血,也没有完善的应对Rh阴性血型病人供血的紧急措施或预案,存在过错。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近35万元,其中济阳某医院承担80%,后两者各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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