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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月 女子复婚为夫捐肝

作者: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12-11-01
导读

面对肝移植医学伦理审查专家,32岁的苏丹哭了。她想给刚刚复婚的丈夫——39岁的田新丙捐肝。随后,苏丹自己去做了体检,又花了两个星期时间说服前夫复婚并接受她捐肝。

关键字: 复婚 | 肝移植 | 捐肝

  苏丹起身后,走到田新丙床前,与丈夫握手告别。

前妻几度劝说坚持捐肝

  苏丹跟田新丙说要捐肝时,田新丙觉得是个玩笑。

  苏丹却很认真。她拉着田新丙去医院,找医生咨询。“我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来帮助他,肝源那么紧张,时间就是生命。”

  但田新丙拒绝了。

  “捐肝毕竟有一定风险,发生意外的话,我自己没治好,她也伤了身体,女儿还那么小。”每当苏丹提起这个话题,他就不再说话。

  苏丹知道,田新丙拒绝,是担心她冒险。但她也知道,这个险,她一定要冒。

  她和田新丙聊女儿,说那么小的女儿,不能没有爸爸。她又聊起田新丙的父母,说不能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她还聊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她仍然喜欢着那个不抽烟不喝酒、几乎爬遍北京大山的田新丙。那样的田新丙,给了她热爱生活的理由。“我已经习惯了依赖你,没有你的陪伴,我会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背着田新丙,苏丹自己去医院做了体检。

  她拿着体检报告对田新丙说,“我符合捐献条件,只要复婚就行。”

  苏丹的父母也跑去,帮助劝说这个前女婿。直到女儿被推入手术室以前,他们依然在说,田新丙就是他们的半个儿子,“我女儿做的这个决定很伟大,我们支持她。”

  “就算只有两三成的希望,她也要陪我来闯一下。我真的很感动。”被劝说了两个星期后,田新丙最终接受了苏丹的提议。

  8月31日,伦理委员会的专家在审查田新丙与苏丹的结婚证。

两度伦理审查终通过

  器官移植,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根据要求,只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才能成为活体肝供者。

  这意味着,苏丹要为田新丙捐肝,还缺少一个合法的身份。

  很快,8月份,两人办理了复婚。随后,将所有需要的资料递交到了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

  其实,田新丙的大姐也曾想为弟弟捐肝,但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最终作罢。而在苏丹看来,捐肝既然有风险,那就让一个家庭来承担,不要牵扯两个家庭。

  不过,苏丹的坚持,开始时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

  在见到苏丹和田新丙之前,伦理委员会的专家们看着资料都在琢磨,“是夫家有钱,背后存在金钱交易?还是别的原因,让这个离婚了的女人坚持复婚捐肝?”

  除了对动机的考虑,专家们更多地还要考虑活体捐肝手术的风险。

  主持伦理委员会的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石炳毅介绍,活体捐肝手术,比活体捐肾手术风险更大,存在术后出血、肝功能不全、胆漏、感染等多种可能性。国内外都曾出现过严重并发症导致供者死亡的案例。所以,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会非常严格。

  8月31日,第一次伦理审查,考虑到供体的风险,有专家犹豫了。

  一个多月后,伦理审查进入第二轮。苏丹表现得非常急迫,她一直哭着讲述她的坚持,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

  在综合评估多方因素后,第二次伦理审查最终全票通过。

  “他们两个人的情况还是很适合做的,苏丹向我们证明了她的伟大。”石炳毅说,活体捐肝的案例,大多是父辈和子辈之间比较多,夫妻之间的非常少,苏丹的决定,令他们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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