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卫计委出台了《连云港市打击无证行医巡查工作制度》(下称《制度》),并在全市开始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了解该市各县区打击无证行医情况,加大对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打击无证行医长效管理机制。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卫计委出台了《连云港市打击无证行医巡查工作制度》(下称《制度》),并在全市开始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了解该市各县区打击无证行医情况,加大对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打击无证行医长效管理机制。
据介绍,该《制度》规定,巡查对象为各县区、乡镇(街道)负责打击无证行医的工作人员,由该市卫计委组成巡查组,采用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受理投诉、个别谈话五种方式进行,主要对各地部门间打击无证行医联动机制运行、哨点监测、系统录入、案件移送等内容开展巡查。《制度》要求,巡查组在巡查结束后要撰写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卫生监督人员因工作不称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导致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混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责任追究建议。《制度》规定,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对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巡查组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促使问题得到认真解决,被巡查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巡查组上报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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