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三种医保能否整合为一

作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期:2012-10-18
导读

         近年来,不少地市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整合成一种制度,以放大医保的效用。只有这样,才能消除部门利益,统一经办机制,并实现医保制度整合与医卫、医药等配套改革同步发展。

  二问 没钱是统筹障碍?

  记者:医保整合分步走面临现实困境是什么?有些地方走得较快,如广东,是否与当地财力状况、人均支出水平高有关?

  郑功成:我在2007年主持《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时,曾邀请过多位专家研讨医保改革路径问题,提出三步走方案,即尽快将城乡分割的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在条件成熟时再与职工医保整合为全民医保制度。同时,主张尽快从做实地市级医保统筹开始,在“十二五”期间向省级统筹迈进,最终实现全国统筹。

  目前未能迅速提升统筹层次的原因,主要还是城乡制度分割与管理部门分割,并非财力问题。

  因为各地医保基金有大量结余而非收不抵支,2011年底全国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已达5525.52亿元,新农合结余824.42亿元,城镇居民医保结余413.57亿元。

  况且,职工基本医保来自财政的补贴仅占3.47%,城乡居民医保中来自财政虽占82.09%,但中央财政负担了43.2%,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更是占到80%以上。

  从上述巨额基金结余和财力投入结构,以及西部地区也有医保城乡统筹与地市级统筹的成功实践,表明再以财力不足作为影响制度整合和统筹层次提升的理由并无依据。

  我认为,关键还是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无法采取步调统一的行动,从而是体制性或人为因素而非财力因素在阻滞。

  吴明:有些地方具备了条件,可以先行一步,比如广东东莞,已将三项制度合一。它的人口结构年轻,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人群之间收入差距小,城乡之间几乎没有区别,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政府财力状况好,因此可以先行一步。

  当然,医保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会影响到各项医保制度的统筹发展。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差异是影响制度整合中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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