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功能减退;胎盘早期剥离,必须立即终止妊娠;部分性前置胎盘反复出血,而妊娠已近足月,胎儿出身后已可存活者;利凡诺引产术后很少并发感染,虽有低热及中性白细胞计数增多,但均为药物反应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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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是引产与催生?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或催生?引产和催生对母婴有什么影响吗?现在就让我们来揭开“引产和催生”的真相吧。
什么是引产,什么是催生
引产与催生都是以人工方法终止妊娠的手段。这里所指的“引产”就是中孕引产,即由于妇女因避孕失败造成计划外妊娠,或因全身性疾病(如严重心脏病、重度贫血、肾功能不全等)而不宜继续妊娠,或胎儿有先天性疾病、畸形等原因,须用人工的方法终止第13周到27周末的妊娠。
而催生,也叫晚期妊娠引产,即怀孕28周以后(胎儿有宫外存活的可能),运用药物或器械等手段促使分娩发动,以争取阴道分娩,减少剖宫产等手术助产的发生。其目的在于:预防过期妊娠,使胎儿脱离不良宫内环境,减除或缓解母亲严重并发症。由此可见,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或催生,那么什么情况需要引产或催生呢?
1.引产
一般说来,以下情况下应考虑引产:
·患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产前诊断发现胎儿存在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发育有缺陷者。
·妊娠中期误服对胎儿生长发育肯定有不良影响的药物的;
·中期妊娠死胎或过期流产;
·其他不宜妊娠的原因,如因社会、暴力、伦理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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