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过三年实践和试点,已率先在全国确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近日首批1106名住院医师结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目前整体就业率达到96.2%。
日前,记者从卫生部获悉,上海市经过三年实践和试点,已率先在全国确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近日首批1106名住院医师结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目前整体就业率达到96.2%。
2010年以来,上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培养模式,在培训管理体制、保障机制以及学位制度的衔接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完善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供了有益探索。有关专家指出,上海市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践中取得四点经验:
一是培训模式得以完善。上海市明确培训对象为具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至少培训三年、二年、一年,之后方可申请参加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试。同时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培训质控体系,未经认定的医疗机构不再具有培训资格。
二是建立了相关配套政策。培训对象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期间计算工龄,按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收入高于当年高校毕业生的平均收入水平且逐年提高,依法参加并享有医疗、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明确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分担的原则,政府承担培训设施购置、培训对象基本工资等费用;培训医院承担培训对象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录用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后,按照培训成本出资补偿。
三是确立了培训与临床硕士专业学位衔接。上海市实施了研究生入学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培训相结合、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接受培训的本科生,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后,具有住院医师和硕士研究生双重身份。
四是实现了全科医师培养与住院医师培训并轨。全科医学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18个专业之一,纳入住院医师培训规划中,每年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数占招录总数的15%。
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市已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39家、培训基地288个,累积招录6089名住院医师,三年来,招生人数逐年增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得到社会和毕业生的认同和接受。
短评:
住院医师培养确立需政府大力支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所特有和必要的毕业后教育阶段,是解决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制度性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变长期由各医院自行培养的现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国际经验表明,临床医师作为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很高的专业人才,其养成必须经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其中,毕业后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加以落实。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不少地方受困于培训经费的落实、部门与部门之间制度衔接等现实问题,更没有理顺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迟迟难以确立。
事实上,卫生行政部门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已超过20年,1993 年卫生部就颁发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2007年又颁布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管理办法》,并启动多地试点工作。然而,结束试点、全面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大多数省、市还没纳入议事日程,在全面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制度,短期内还难以实现。
反观上海市在试点基础上,完成了制度的顶层设计,由医改领导小组推动实施,建立了由市政府统一财政支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住院医师经费保障,完成了住院医师招录、培训过程管理和考核考试、学位接轨等多方面的政策框架设计。虽然这个过程比较艰难,但试点成功经验说明,在政府有关部门主导和支持下,这个“任督二脉”可以打得通,从“进口”到“出口”的临床医师培养高质量的完整“流水线”完全可以建立起来。
客观来说,上海市拥有较好的培训实施医院、较优越的医疗资源、有吸引力的就业市场和相对优质的医学毕业生生源,但对于这一医改基础性制度的确立过程来说,能够克服从制度到经费的困难,恰恰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
对于医学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遵循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而且要为培养过程提供各种保障。毕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一名医学毕业生转变为一名合格临床医师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应该打任何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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