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通过建立市、镇(区)两级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依法处置我市医疗纠纷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等多项有力措施,防范和打击“医闹”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将中山创建为无“医闹”城市。
广东省中山市通过建立市、镇(区)两级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依法处置我市医疗纠纷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等多项有力措施,防范和打击“医闹”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将中山创建为无“医闹”城市。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调处医疗纠纷。中山市建立市、镇(区)两级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综治维稳和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会议召集人,成员包括综治维稳、卫生、公安、司法、信访、宣传、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统筹辖区内重大医疗纠纷的综合处置,由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负责。中山市提出“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以及诉讼解决”的医疗纠纷处置原则。市司法部门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目前,已在各镇(区)综治维稳中心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原则、程序等开展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同时,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及时介入重大医疗纠纷的处置工作,对确有困难的病患予以及时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等。
二是公安主动介入,严防“医闹”于未然。中山市在镇及镇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中山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该积极倾听,做好调查、解答和处理;对于企图通过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聚众滋事,甚至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医闹”行为,公安部门应主动介入,坚决打击;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公安机关制定详细工作指南,明确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后的现场处置程序和方法,及时强力介入,严防“医闹”行为发生。
三是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2011年,组织全市两万名医务人员发起以大医精诚、白衣天使修身行动为内容的“五项行动,十大工程”修身行动,进一步提升医德、医风、医技。随着全民修身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修身尚德的感人事迹不断涌现,医疗服务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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