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一家名为“新世纪”的医院要求患者“先办出院再重新住院”,并且院方还重新收取医疗保险“起付费”。最后,同样要强调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对那些恶意套用医保资金的行为,执法者应该及时出手,制止这种行为,避免医保资金被吞噬占用。
近日,吉林市一家名为“新世纪”的医院要求患者“先办出院再重新住院”,并且院方还重新收取医疗保险“起付费”。院方表示他们之所以这样干,是因为这是医保中心的规定,当地其他医院也都如此。(1月3日《中国广播网》)
首先,“先出院再住院”有逃费和吃医保的嫌疑。通过这种办法,医院可以分两次与医保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分解住院次数,从而拉低总费用。尽管,这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行为,医院在这里却把球踢给了医保,问题应该怎么看?
按照常识来判断,笔者认为,医保部门是不太可能会鼓励与提倡医院这样干,平白无故地浪费医保资金。但为什么这家医院会产生这种错误的印象。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尽管这种行为涉嫌违规,但向来不会受到有效的监管与惩罚。最后造成的结果自然是,大家都这样干。时间长了,在某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效应下,有医院就会对之习以为常,甚至会误以为,这是医保中心在规定默许他们这样干。
医保资金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医院会有天然的逐利冲动,想尽办法,通过向参保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来获得经济收入。前几年,一些医疗机构甚至利用医保政策的漏洞,联合参保人,通过制造假住院假病历来骗取医保资金。庆幸的是,随着医保政策的逐渐完善与监管力度的增强,这些性质很严重的骗保行为已得到有效的遏制。而今,取而代之的则是这种“先出院再住院”的试探。看起来,这种行为更为隐蔽,给监管带来了更高的难度与要求。
一个病人,出院再住院是病情所需?还是在玩见招拆招的把戏?解释权与主动权往往在医院身上,只要联合病人,成功说服病人,医院往往可以自圆其说。站在很多有“旺盛消费需求”病人的立场,他们其实并不反感医院这样做。因为费用控制得太严格,他们会担心,医院不愿意为之提供更好更多的医疗服务。反过来,如果费用可以报销的空间很大,不但医院满意,病人同样会愿意这样做。
过去,因为医保覆盖面不广,看病得花自己的钱。所以,医生会想办法替自费就医的病人进行医疗控费。但今天却已经大有不同,随着医保覆盖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延伸,看病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时候,住院自己只掏很小比例的一部分费用,大部分是有医保报销的。很多医生及病人会认为,医保是公共资金,能多用尽量多用,不用白不用,这也是医疗控费越来越难的一个根源所在。
要想在根本上遏止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对医疗机构进行精密的控费,必须有赖于多一些第三方机构的介入,通过保险公司等机构,对之进行积极引导与制约。其次,必须通过推行临床路径的管理,实现合理用药合理消费,强调严格按诊疗常规提供医疗服务。最后,同样要强调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对那些恶意套用医保资金的行为,执法者应该及时出手,制止这种行为,避免医保资金被吞噬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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