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

植入心脏电子装置的老年患者未予华法林抗凝死亡风险高

作者:赵岩译 李真校 来源:HRS摘要精编 日期:2012-08-23
导读

         在合并房颤、心衰以及植入心脏电子装置的老年患者中,约有4/5的患者出院时未给予华法林抗凝治疗。未使用华法林与出院后1年的全因死亡风险增高有关。

关键字:  房颤 | 抗凝 |  

  合并房颤及植入心血管埋藏式电子装置的老年心衰患者中华法林的应用及其相关临床结果:来自医疗需求链接的ADHERE注册研究结果

  引言:目前对于合并房颤及植入心血管埋藏式电子装置的老年心衰患者,华法林的应用及其相关临床结果尚未见报道。

  方法:通过医疗需求链接的ADHERE注册,我们获得2001至2006年合并房颤并植入心脏电子装置、大于或等于65岁、以心衰收入院的患者数据,入院时这些患者均未应用华法令。我们研究评估这些患者出院时、出院后30天、1年的全因死亡率以及死亡、出血事件、栓塞、心肌梗死的累积发病率。我们使用逆概率加权评估来分析出院时接受和未接受华法林抗凝治疗患者的临床转归。采用加权cox模型评价华法令与各临床事件的相关性。

  结果:在252家医院的2586名合并心衰、房颤以及植入电子装置的患者中,2049名患者出院时未给予华法林抗凝治疗。出院后1年,未接受华法林抗凝的患者较接受华法林的患者有更高的全因死亡率(37.4% V 28.8%,P<0.001),但出血风险、心肌梗死以及栓塞的发生率基本相似。校正后分析显示,华法林治疗患者出院后1年的全因死亡风险较未应用患者降低(HR0.76,CI 0.63-0.92)。

  结论:在合并房颤、心衰以及植入心脏电子装置的老年患者中,约有4/5的患者出院时未给予华法林抗凝治疗。未使用华法林与出院后1年的全因死亡风险增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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