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矫正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3年内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与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罪人员以及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有轻微违法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帮教、矫正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3年内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与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罪人员以及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有轻微违法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帮教矫正对象是一个复杂的客体,由于其社会经历、文化教养、价值观念的不同,不良心理的表现也多种多样,笔者通过对全县270多名已经帮教矫正期满的人员调查分析,认为帮教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主要表现有自卑自弃心理、焦虑恐慌心理、抑郁悲观心理、冷漠消极心理、抵抗报复心理等五种形式。
一、帮教矫正对象不良心理分析
1、自卑自弃心理,自感前途渺茫。
自卑自弃是一种因过多自我否定而产生的自惭形秽的情绪体验。帮教矫正对象总是自己瞧不起自己,觉得自己是“二等公民”,在社会上已经留下了不好印象,再也没有前途和希望了。总觉得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在心理上敏感、自卑,怕与人接触,不愿与人沟通,形成自我封闭的小圈子。龙阳镇新街社区服刑人员鲁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开始矫正时,鲁某心理压力大,觉得任何人都瞧不起自己,不敢与人接触,成天关门闭户,在家唉声叹气。
2、焦虑恐慌心理,对生活缺乏信心。
焦虑恐慌是个体主观上预料将会有某种不良后果产生或可能造成心理挫折的一种不愉快情绪体验。 帮教矫正人员的帮教矫正期有长有短,特别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更长。这样漫长的矫正期限,使某些矫正对象感到心里没有底,对生活缺乏信心,心理压抑、恐慌。如龙阳镇城南社区女服刑人员蔡某,因诈骗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长期的监狱生活使她严重缺乏生活的勇气和上进心,认为是挣脱一个枷锁又带上另一个枷锁,对社区矫正不理解、不接受。
3、抑郁悲观心理,无力承受生活压力。
抑郁悲观是个体感到无力应付外界压力而产生的一种消极情绪,常伴有厌恶、痛苦、羞愧、自卑等情绪体验。帮教矫正人员的抑郁主要来自就业、择业的艰难。目前,社会整体就业压力不断增加,由于现在就业岗位少,社会上很多适龄人员都没有工作,所以推荐帮教矫正人员就业确实很难。特别是帮教矫正人员大部分文化层次、知识技能和再就业竞争力低,生活无着落,经济无来源,生活陷入极端困难境地,又不知如何改变现状,对生活缺乏信心,反复无常,很容易导致重新违法犯罪。如现年47岁的邱某,父母在他17岁那年相继去世,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参加劳动。由于好逸恶劳,家里一贫如洗,一直也没成家。平时衣食不保,偷鸡摸狗时有发生,以至发展到因盗窃而锒铛入狱。去年刑满释放回到村里,无家无房难以安生的邱某,又一次陷入生活的绝境,心情更加抑郁。
4、冷漠消极心理,自我封闭回避现实。
冷漠消极是一种个体对挫折环境的自我逃避式的退缩性的心理反应,表现为对人对事不关心、冷漠的消极情绪体验。由于某些帮教矫正对象因过去犯的错,给家人心理上不同程度的造成了伤害,导致部分家庭对他们缺乏思想和生活上的关爱,个别的甚至将其拒之门外。还有的帮教矫正对象不体谅家中困难,易暴易躁,家庭关系、人际关系淡漠,亲情之间沟通不正常,相互埋怨不谅解。对任何事情都表现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内心痛苦孤独、压抑。
5、抵抗报复心理,酿成重新违法犯罪。
抵抗报复心理是在社会交往中欲以攻击方式对那些曾给自己带来挫折、不愉快的人发泄怨恨、不满的一种情绪。有些帮教矫正对象有很深的“仇福”情结,周围熟悉的环境和人的巨大变化,与自己的“一无所有”相比较,相形见拙,心理落差大,情绪浮躁。因此,这些人一旦有条件,不满情绪很容易转化为强烈的反社会意识,无法自控地又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二、帮教矫正对象不良心理的矫正
针对帮教矫正对象不良心理的现状,笔者认为应树立平等、接纳、诚信的帮教矫正理念,对帮教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进行抑制和调控,提高其对社会的认识能力,培育其对人、对社会的信任和良好情感,增强社会责任感,消除反社会意识,使其顺利融入主流社会。
1、重视情感教育,用真情矫正不良心理倾向。
情感教育追求的是以情激情的效用,使帮教矫正对象产生接受教育的心理效应,我们应从生活、工作、学习等多方面给予关怀,用真情感化,用真心去交流,才能有效缓解其自卑、抑郁、焦虑的心理。现年38岁的龙潭桥乡刘某,因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去年8月从监狱刑满释放回家时,父死娘远嫁他人,家中一个亲人也没有,原来的住房因年久失修无人照管都倒塌了。面对没有住处、没有生活来源、又没有亲戚朋友投靠的困境,他的情绪又一次跌落到了低谷。到处流浪,打架闹事,一副破罐破摔的样子。该乡司法所长与村治调主任及村、组干部组成了一个帮教矫正小组,主动与其接触,及时找他问寒问暖,促膝谈心。语重心长地鼓励他不要灰心丧气,过去的事并不可怕,怕的是知错不改,一错再错,只要诚实劳动,村里人是不会嫌弃的。没有房子住,在村部挤腾了一间;没有粮食,村里帮助解决了100斤口粮;没有事做,又组织了15亩承包田给他耕作,并借给他2000元购置肥料,又组织忙农活的好手,手把手地对其进行技术上的指导与帮助。这些如同亲情般的关怀,使刘某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激化了他满怀信心生活的勇气。他主动断绝了破罐破摔的念头,天天围着自己的责任田转。一年下来,辛勤劳动有了收获,除偿还肥料购置款外,还净赚近万元。感情的投入,使他顺利回归了社会。
2、重视性格塑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性格是人们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及其行为方式的个性心理特征。在对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过程中,考虑到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其犯罪主体主要是失学学生、失管和失控的青少年,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没有发育成熟,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还没有正确的预见性,其犯罪时盲目性大、偶发性强,犯罪的主观恶意不大,社会危害程度低,可塑性强。因此,对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我们重在正确引导和塑造良好的个性心理。运用心理换位的措施,不揪住他们的过去不放,不翻陈帐,不揭老底,设身处地深刻体会其苦恼,理解他们,无条件地接纳他们。不在公众场合大声批评他们,尊重宽容,维护其自尊心。运用榜样示范的措施,使未成年人产生赞赏、敬慕、仿效等情感和行为动机。运用情景感染的措施,使他们受到美的熏陶,思想的影响和情绪的调动。运用竞赛激励的措施,使未成年人的自信自尊感以及自我求成的需要更加强烈。运用角色摸拟的措施,使未成年人在角色摸拟中,增强角色体验,以增强社会性,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社区服刑人员高某,案发前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高某判刑初期,觉得任何人都看不起自己,自己更讨厌自己,感到这辈子就这样完了,前途渺茫,悲观失望,对什么都不在乎,自暴自弃。针对高某的这一现状,我们以司法所长、学校校长、班主任老师、高某父母组成了矫正小组。我们首先让高某父母当着高某的面进行了反思,由于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高某给予的关爱不够,亲情之间心与心的沟通太少,这与高某这次犯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父母真情表示不会嫌他、弃他,会比往惜更爱他,关注他的内心、关注他的成长。这样,让他彻底消除犯罪后会被家人抛弃的心理。其次,我们办好了高某的复学手续,并做好了高某周围同学的思想工作,因高某是从犯、初犯,是因不懂法、盲从,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要同学们不要歧视他,更不要用有色眼睛去看他,用平和的心情接纳他,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班主任还在班里为其组成了一个学习帮助小组。这样,不仅让他拥有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且有书读,不至太空虚。然后矫正小组定期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助其远离不健康的环境和人群,增强其自信、自强、自立心。经过整合多方社会资源,高某终于能正确看待过去,正确面对自我,正确面对未来。后来,高某成功复学,并顺利考上大学,现在已是一名大专生。
3、重视心理疏导,防范不良心理滋生。
有些帮教矫正人员对别人的语言、行为举止特别敏感,对周围人持怀疑不信任态度,易把好意当恶意,无端猜忌他人。看到别人在一起说说笑笑时,就认为在谈论、讥讽、嘲笑自己。对这类帮教矫正人员我们采取了集体心理治疗法。以改善不良人际关系为目标,鼓励他们逐渐习惯在集体中自我表达并评价他人。强调个体在集体中获得经验,达到自我"觉醒"。在调整心理压力、调节精神状态、增强自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等多方面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无拘无束的暴露思想和感情,并甘心情愿的接受他人的坦率评论,甚至包括直言不讳的、带浓厚感情色彩的评议和争论。正确对待他人,减少对周围人的戒备和怀疑,提高对他人的信任度,使自己与他人的交往更轻松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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