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医生网上诊疗有错误 医院和医生都担责

作者: 来源:法制晚报 日期:2012-07-17
导读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欣说,微博诊疗一旦出现误诊,首先会考虑医生是不是非法行医。由于法律不允许医生在网络上提供任何诊疗服务,一旦误诊,医疗机构或医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编者按】本文原题《律师:微博看病不合法 如误诊医生担责 》发布于《法制晚报》,转载于2012年5月4日“赛迪网新闻中心”。

  新闻事件

  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医务人员也加入到微博大军中,有些微博是医院为专家开通的,上面除公示专家的特长和出诊时间外,患者还可以在线挂号,直接向专家咨询。一些知名专家的微博上,常会看到患者口述自己或家属病情,并向专家求诊。

  部分医务人员表示为难:答复,怕不能准确地因症施治;不答复,又怕病人失望。微博看病,究竟能否得到法律认可呢?

  律师解读

  通过网络诊疗目前只可远程会诊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欣说,医生通过微博给病人看病,应属于通过互联网提供诊疗服务的一种方式。

  目前通过网络进行诊疗,卫生部仅允许进行远程医疗会诊,且有明确限制:远程医疗会诊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进行;只能发生在医疗机构之间。远程会诊对病人诊断与治疗的决定权属于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仍由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负责。

  医生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否则要承担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和罚款等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隐姓埋名求医如被误诊维权困难

  万欣说,一些患者不想让医生知道真实身份,问诊时提供了虚假姓名和病历或隐瞒病史,如果医生误诊,因为患者很难证明自己与诊病医生间存在医患法律关系,即使起诉至法院,也可能被驳回。

  有些医生未以真实身份提供诊疗,而是用“神医张三丰”、“新华佗”等名,此种情况下如果发生误诊,即便患者能确认医生的真实身份,但因其并非是合法、严谨的诊疗行为,患者也很难维权。

  诊疗行为有错医院和医生都担责

  万欣说,一旦出现误诊,首先会考虑医生是不是非法行医。由于法律不允许医生在网络上提供任何诊疗服务,一旦误诊,医疗机构或医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如果医生提供确切诊疗建议,且建议有重大过失,直接造成患者的损害,将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在医院官方微博求医时出现误诊受到侵害,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医生个人微博出现的问题,医生个人要承担责任。

  医生不要在微博上提供诊疗服务,可以提供一些方向上的指引。同时,最好在微博上做一个显著的提示:“本人意见并非诊疗行为,仅供参考,应以临床医生建议为准。”患者也不应要求医生在微博中给出具体治疗方案,以免出现问题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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