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持续性心房颤动(房颤)可直接影响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的疗效,主要由于:①合并房颤的患者常为高龄、心力衰竭(心衰)程度或心肌病变较重者;②房颤使患者心功能恶化、栓塞事件增多,直接影响患者预后;③CRT置入术后房室不能同步和进行房室(AV)优化;④快速室率导致心室起搏比例下降。对于合并房颤的心衰患者,进行CRT治疗时是否应进行房室结消融,及其合适时机如何把握等,各专家持有不同意见。
对于房颤合并心衰患者
合并持续性心房颤动(房颤)可直接影响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的疗效,主要由于:①合并房颤的患者常为高龄、心力衰竭(心衰)程度或心肌病变较重者;②房颤使患者心功能恶化、栓塞事件增多,直接影响患者预后;③CRT置入术后房室不能同步和进行房室(AV)优化;④快速室率导致心室起搏比例下降。对于合并房颤的心衰患者,进行CRT治疗时是否应进行房室结消融,及其合适时机如何把握等,各专家持有不同意见。
李学斌教授指出,因临床效果欠佳,目前国内多数中心对房颤合并心衰的患者未给予房室结消融治疗。须强调,对此类患者置入CRT时应结合影像学等检查手段的结果,尽量置入心房电极,因术后有约10%的患者会在获益后恢复窦性心律。
对此,高连君和杨杰孚教授都表示赞同,认为CRT置入后可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如药物控制心室率不满意,可再考虑消融房室结。
宿燕岗教授指出,目前大部分研究证据提示,对于接受CRT治疗的心衰伴房颤患者,消融治疗可使其获益。
心衰伴房颤患者接受CRT治疗时应考虑房室结消融的情况为,持续性房颤伴快速心室率,术前已使用足量β受体阻滞剂仍不能控制室率的患者。可考虑不消融房室结的情况包括:阵发性房颤,预计置入CRT后随心功能改善房颤发作次数会减少;慢室率持续性房颤,即术前存在高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估计术后β受体阻滞剂加量后能显著控制心室率;患者拒绝;顾虑今后可能需要移除起搏系统者,如发生过起搏系统感染或感染性心内膜炎者,或预计为CRT超反应者。
宿教授指出,术后观察药物控制室率情况后再决定是否消融房室结,虽可能使少部分患者免于消融,而其缺点是需要两次手术,消融房室结操作中可能会牵拉到原已放置好的导线而产生脱位。因此,宿教授较支持一次完成CRT+房颤导管消融治疗。
宿教授介绍了他所在中心的经验,即该中心大多选择与置入CRT同时完成房室结消融手术,主要过程为先放置好左室导线,然后消融房室结,再置入右室、右房导线。
对于冠心病合并心衰患者
对冠心病合并心衰,尤其是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术后接受双联抗血小板药物治疗的患者,进行CRT置入等器械治疗时须十分谨慎。
黄德嘉教授指出,与非缺血性心衰相比,冠心病心衰患者的预后较差。应避免将左室起搏电极放入心梗瘢痕区,有时置入技术操作难度加大。
李学斌教授认为,尽管冠心病合并心衰总体疗效较非缺血性心脏病差,但对于典型左束支传导阻滞的宽QRS患者(≥150 ms),如其他条件符合,其疗效仍值得肯定,只要严格掌握置入指征,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相当多的冠心病患者会从中受益。
宿燕岗教授指出,冠心病患者更应倾向于置入CRT-D而非CRT-P,因其猝死风险较高。国内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医生过分相信血运重建的效果。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血运重建能降低符合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一级预防适应证患者的猝死率。
■主席总结
张澍教授
“但愿我们医务工作者的努力能给患者带来福音”
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主任委员张澍教授总结道,会议非常有意义,也很成功。本次圆桌会组织了国内多方面专家,针对心血管疾病治疗前沿话题,结合国内外发展情况和自身实践经验, 进行了充分、自由地讨论, 对我国临床实践具有一定指导价值。我国心衰患者众多,应用现代技术和有限的资源来降低其死亡率,改善生活质量,专家应有所作为。CRT确是合并心脏同步化不全心衰患者的有效治疗措施,应把握好适应证、优化治疗参数、联合药物治疗。提高和普及相关技术,加强随访分析对初步开展该技术的我国学者更为重要,我们尚需一个提高和发展的过程。对有争议、复杂的话题或病例应加强讨论和交流,学会应发挥更好的作用。讨论会使同道受益匪浅,但愿我们医务工作者的努力能给患者带来福音。
华伟教授
“CRT的临床应用将给慢性心衰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华伟教授总结道,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是近十年来慢性心衰治疗领域最重要的进展,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有效治疗方法。随着循证证据的不断积累,指南不断放宽其应用指征。目前在欧美国家CRT已获得广泛应用,而我国相差甚远,这主要与国内医生(特别是心血管专业医生)对该疗法认识不足、医保报销不足及置入技术有一定难度等有关。因此,我们要共同努力积极推进这项技术在我国的应用。
从我国开展情况来看,还存在适应证把握、置入技术及术后随访等方面的问题,须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特别是在适应证方面。国际上及我国的指南仍强调:最佳药物治疗基础上心功能Ⅲ级、Ⅳ级的心衰患者,符合左室射血分数(LVEF)≤35%、QRS≥120 ms、窦性心律者,应置入有或无ICD功能的CRT(I/A)。对心功能Ⅱ级,QRS≥150 ms的患者,亦是I类推荐。
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卫生经济学角度考虑,是CRT还是CRT-D?还须不断研究,同时要认识到慢性心衰的治疗是综合治疗,其中药物治疗是基础。随着起搏技术的不断改进、研究不断深入,CRT的临床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给慢性心衰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黄峻教授
“各位专家的意见是对我国CRT现状的极佳总结,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黄峻教授再次强调了器械治疗是心衰领域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新进展之一,其意义在于,标准优化的药物治疗可使患者的死亡率降低50%~60%,而使用CRT/D则可在此基础上使有适应证的患者死亡率再下降30%~40%,令人鼓舞。我们对心衰患者的治疗,不仅要缓解症状、改善预后,也期望能逆转其病程进展,新的临床研究证实,CRT/D可能有这样的作用。对于心功能Ⅱ级的患者,CRT/D不仅能改善症状,并可能改善心肌重构,即对心衰的发展有预防作用,临床意义重大。
器械治疗虽意义重大,但现在谈大范围推广可能为时尚早。考虑到目前令人忧虑的医患关系,当前还是应积极推动和促进相关工作的完成,做好人员的技术培训,尽可能减少无反应发生,在医生中(尤其基层医生中)做好心衰诊治相关指南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由于CRT/D置入术前并无相关指标能预测患者是否属于无反应者,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术中和术后参数调整,加强术后随访工作。要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尽量选择经过标准优化药物治疗后心功能Ⅱ~Ⅲ级、QRS≥150 ms、或伴左束支传导阻滞的患者。务必要加强术后规范的药物治疗。
黄教授认为,各位专家的意见既是对我国CRT现状极佳的总结,又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很重要的一点是,从事器械治疗的医生一定要和从事心衰内科治疗的医生多沟通合作,共同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共同评估CRT应用的适应证和疗效,使尽可能多的患者从中获益。
对于心衰的器械治疗,国内现存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对患者随访的不足。应考虑将相关病例资料建立一个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对患者的长期随访工作,才能真正评价这一新技术的临床效果,才能提高我国CRT应用的整体水平,为未来广泛推广应用该技术奠定扎实的基础。只要相关学科携起手来,今后这项工作定能像冠脉支架置入术一样开展起来。
另外,费用问题也是此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这项“救命”的治疗方法,要希望并争取医保能够覆盖一部分,各级政府也能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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