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常星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代涛、唐圣春研究发现,制定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可缓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够用”的问题,但应适当控制省级基本药物的增补数量;对于重合性较高的省级基本药物可考虑收录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发挥应有作用。论文发表于2011 年第10期《中国卫生经济》杂志。
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常星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代涛、唐圣春研究发现,制定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可缓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够用”的问题,但应适当控制省级基本药物的增补数量;对于重合性较高的省级基本药物可考虑收录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发挥应有作用。论文发表于2011 年第10期《中国卫生经济》杂志。
该文通过分析16个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药品收录情况,旨在为各省(区、市)合理制定省级增补目录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提供参考。研究者们采用描述性分析法,总结省级增补目录在药品收录方面的特点与差异。
结果显示,不同地区收录的药品数量和种类差异较大,东部地区增补的药品种类最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少;各地增补药品目录以收录心血管系统用药、激素和内分泌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和血液系统用药等慢性病治疗药物为主;由于疾病谱和用药习惯不同,各地增补目录的药品重合性不高。
新闻链接:16个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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