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济南市等9个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省(部)属医疗机构内注册、符合条件的医师可申报多点执业。
山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济南市等9个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省(部)属医疗机构内注册、符合条件的医师可申报多点执业。
《通知》明确,试点范围是在济南、青岛、东营、枣庄、潍坊、临沂、德州、聊城、菏泽9个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省(部)属医疗机构内注册、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师。这些医师,可在所有试点城市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申请开展多点执业。按相关文件规定,临床、 和中医类别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最多可在3家医疗机构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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