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促进天津市医学人才合理流动,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加快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实现患者的合理分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并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日前,为促进天津市医学人才合理流动,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加快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实现患者的合理分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并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天津市医师在原医疗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再申请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鼓励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同时,本着“稳步推进,逐步扩大”的原则,首批允许二级以上医院和部分学科的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根据开展情况逐步扩大范围。此外,《天津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还对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的执业规则、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进行严格规定,有效保证患者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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