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炎性肠病(IBD)患者在年轻起病,约半数患者在诊断时年龄<35岁,1/4的患者是在患病以后才开始妊娠、生育,且女性IBD患者的总人数超过男性。因此,有必要对育龄期IBD患者进行教育、宣传和普及相关知识,消除其对受孕、妊娠、分娩、喂养、月经及性生活等方面的错误认识或恐惧心理,指导其正视疾病,接受合理的治疗,并创造条件使其顺利度过育龄期这一重要的人生阶段。
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通常会影响女性的生育。但近年来,炎性肠病(IBD)研究领域的进展使许多女性患者成功妊娠,这使得生育这个家庭计划得到消化科医师和患者的共同关注。
最近一期《北美临床胃肠病学杂志》发表了美国范德比尔特(Vanderbilt)大学IBD中心比利(Beaulieu)教授和明尼苏达州梅奥医院凯恩(Kane)教授对近年来IBD女性患者的生育能力、妊娠、分娩、母乳喂养及药物治疗安全性等方面的新进展及新观点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多数IBD患者在年轻起病,约半数患者在诊断时年龄<35岁,1/4的患者是在患病以后才开始妊娠、生育,且女性IBD患者的总人数超过男性。因此,有必要对育龄期IBD患者进行教育、宣传和普及相关知识,消除其对受孕、妊娠、分娩、喂养、月经及性生活等方面的错误认识或恐惧心理,指导其正视疾病,接受合理的治疗,并创造条件使其顺利度过育龄期这一重要的人生阶段。
关于IBD患者的生育,应该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疾病对妊娠及下一代的影响,二是妊娠对患者疾病的影响。IBD有遗传倾向,患者后代患病的概率增加(2~13倍)。但患者本人的生育能力与正常人无异,不育的原因更多是患者因病而不愿生育,担心对孩子有影响或者得不到医师的肯定建议。有的药物如柳氮磺胺吡啶和英夫利西单抗可能会降低男性患者精子数量和活动度,但停药后即可恢复。如果在IBD疾病静止期或缓解期受孕,患者发生流产、死胎、胎儿畸形、新生儿并发症的危险并不增加。妊娠期出现的各种并发症多与患者疾病活动有关,治疗IBD的大多数药物对妊娠影响不大。
要说妊娠对IBD的影响,大多数患者不会因妊娠而增加疾病复发率,如果是在疾病活动期不巧发生妊娠,那么1/3的患者疾病会减轻,1/3的患者病情不变,1/3的患者病情会加重。因此,正确治疗使患者疾病处于缓解期再妊娠非常重要。
总之,IBD患者能否生育、何时生育、如何准备、需注意何事等问题,都是消化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及全科医师经常遇到且应主动与患者沟通的话题。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吴开春
IBD家族史对下一代的影响
家族史是IBD发病中最重要的预测因素。一项丹麦学者进行的研究显示,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患者的后代罹患IBD的风险较普通人升高2至13倍。另一项研究提示,患者的一级亲属患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的比例分别为5.2%和1.6%。如果父母双方都患有IBD,子女的患病率高达36%。
IBD对受孕的影响
普通人群不孕症的发生率在10%左右。以前有研究显示,在克罗恩病女性患者中,有32%~42%的可能发生不孕。但最近的研究显示,女性克罗恩病患者的不孕症发生率约为5%~14%,与普通人群发病率非常接近。
在未接受手术治疗的IBD患者中,年龄是不孕症发生的唯一独立危险因素。但有研究显示,与普通人群相比,IBD患者中无子女的发生率更高。
溃疡性结肠炎女性患者诊断前后的生育率与正常人群相差无几,但在接受回肠肛门吻合术(IPAA)治疗后,生育率显著下降。另有调查显示,接受IPAA治疗的女性患者的不孕发生率从术前的15%增至术后的48%。另外,患有家族型结肠腺瘤性息肉病患者在接受IPAA或直结肠切除术后,生育率也明显下降。
对于克罗恩病患者,手术治疗较单纯药物治疗对生育的影响更为明显,活动期患者生育能力明显受到影响。
尽管尚无明确的结论,但一般倾向于IBD对男性患者的生育能力几乎无影响。男性患者在接受IPAA后,部分会发生逆行射精或勃起功能障碍,但总体性功能影响不大。
药物对男性患者的生育能力也有一定影响。男性患者因服用柳氮磺胺吡啶而导致精子活力下降,超过60%是可逆的。
生育能力是在IBD患者治疗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关于此类患者不孕症发生危险方面,尚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以更正之前存在的错误观念,为患者带来更多的福音。
IBD对妊娠的影响
IBD对妊娠的影响与妊娠期IBD疾病活动有关。对于疾病处于静止期的患者,自然流产、妊娠相关并发症及围产期预后不良发生风险与普通人群相似。妊娠期间疾病处于活动期与早产、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和胎儿死亡有关。妊娠期活动性IBD可使围产期不良转归发生危险明显升高。
克罗恩病女性患者如果妊娠期吸烟,则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及胎儿死亡风险大幅度升高,而吸烟不会额外增加溃疡性结肠炎妊娠妇女的早产风险。但鉴于妊娠期吸烟可增加一般女性早产风险,因此,IBD女性在妊娠期间均应戒烟。
妊娠对IBD的影响及IBD妊娠妇女的分娩方式
妊娠期IBD疾病复发的比例与非妊娠期相似(26%~34%)。疾病复发还常与妊娠早期中断药物治疗或者分娩后母亲重新吸烟有关。溃疡性结肠炎患者若妊娠时疾病处于活动期,预后更差。在疾病复发方面,妊娠对克罗恩病的影响与溃疡性结肠炎相似。
关于克罗恩病妊娠妇女的分娩方式,目前仍有争议。随着剖宫产比例的增加,与普通人群相比,克罗恩病妊娠妇女初次分娩时也更多地选择剖腹产。
小样本观察性研究提示,活动性肛周疾病可影响阴道分娩的比例。但许多消化科医师认为,对于无复杂疾病的克罗恩病妊娠妇女,在决定其分娩方式时,应将其视为普通人,但应避免会阴切开术。总之,分娩方式的选择应由患者、消化科医师和产科医师共同讨论决定。
IBD母亲是否可以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是否有损IBD母亲健康尚有争议。研究显示,喂养与疾病活动增加相关,但是否与疾病进程或药物停用有关尚不清楚。
IBD母亲会关注母乳喂养是否会因药物分泌到母乳而对婴儿产生影响。柳氮磺胺吡啶、氨基水杨酸以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母乳中的含量极低,对于母乳喂养是安全的。服用硫唑嘌呤(AZA)/6-巯基嘌呤(6-MP)似乎也并非母乳喂养的禁忌证。
目前还未在母乳中检测出生物制剂,因而产后仍可以使用该类药物。
妊娠对IBD长期转归的影响
目前尚无研究显示妊娠对IBD疾病进程存在长期的不利影响,也没有仅仅因为IBD病史而需要终止妊娠的证据。仅对于某些特殊的IBD患者,如接受甲氨蝶呤或沙利度胺这些对胎儿有不利影响药物的治疗者,需要采用药物手段终止妊娠。
妊娠也不会改变IBD病程,相反,妊娠可以降低疾病复发率,减少患者对手术的需求。
有研究显示,对于经产的IBD女性患者,其妊娠后3年的疾病复发率较妊娠之前降低。还有研究显示,分娩次数增加与克罗恩病手术治疗危险降低相关。这可能与妊娠前后激素水平的变化对纤维化和狭窄形成有抑制作用有关。还有研究显示,妊娠后免疫状态的改变也是作用机制之一。
妊娠期IBD药物治疗的安全性
IBD患者妊娠的最大危险主要是疾病处于活动期,而不是积极的治疗措施可能给妊娠带来的不利影响。
出于对IBD治疗药物给胎儿带来不利影响的担忧,经常促使医师和(或)患者停止使用一切药物。但是,妊娠期并发症发生风险似乎主要与疾病的活动有关,而并非治疗IBD的药物所致。
目前现有的研究均证实,大多数治疗IBD的药物对于妊娠都是安全的。 [摘译自《北美临床胃肠病学杂志》(Gastroenterol Clin N Am)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孙艺译 王新审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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