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并将于7 月1 日正式施行。
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并将于7 月1 日正式施行。
卫生部对2004版本的该法规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监管要求。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以下监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职责,规范了报告程序和要求,增加了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群体药品不良事件调查核实评价的要求,增加了“药品重点监测的要求”,并对生产企业主动开展监测工作提出更明确和更高的要求。
copyright©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