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年初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试点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医疗机构将实行二甲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同时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政策。
新华网1月8日专电 从2011年年初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试点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医疗机构将实行二甲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同时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政策。
据银川市卫生局局长田丰年介绍,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被定为改革试点医院,加挂“金凤区北京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凤区人民医院”牌子,探索“一门三牌”管理运行模式。医院的人员编制、床位数等暂保持不变,继续承担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同时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9大类33项公共卫生服务,并对辖区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在收费方面,医院将继续保持二级医院医疗服务收费,基本药物加成15%的销售政策不变,同时探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改革试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而参合农民为150元。城镇职工住院,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医疗保险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民族药及诊疗项目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5%。城镇居民和参合农民,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
据了解,银川市计划将部分二级医疗机构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样既可以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力量薄弱、群众不愿前去就诊问题,也可充分利用城市富余医疗资源。试点1年后,银川市将根据试点结果再配套进行财政增加补贴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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