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具体治疗过程中,医生和患者沟通不畅,相互之间缺乏理解与信任,给医患纠纷的产生带来了隐患。从患者及家属层面来说,应与医院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遇到医疗纠纷和事故,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CFP
CFP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曾对全国270家医院进行专项调查,结果显示: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事件。
“近几年,我国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部分医患纠纷甚至演化为恶性暴力事件,这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要高度关注医患关系。”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成为几位政协委员非常关心的话题,而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公立医院院长”。
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根源
医学社会学家亨利·西格里斯说:“从行为学上来说,无论是‘医’还是‘患’,其出发点都只有一个——让病人康复起来。”可是,原本一对应当互信协作、目标统一的“利益共同体”,为何经常成为势如水火的对立面?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医院院长胡万宁委员认为,药品价格高、医疗费用贵、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当前医患纠纷频发的根本原因。“以前很多医院实行‘与处方挂钩’的工资分配模式,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个别缺乏行业自律的医院和医生过度医疗,医患关系越发紧张。”
在具体治疗过程中,医生和患者沟通不畅,相互之间缺乏理解与信任,给医患纠纷的产生带来了隐患。
“早年间生病住院有单位做靠山,老百姓对医疗和药品价格不敏感,对医院提供的服务关切度不高。医疗服务推向社会后,随着医疗卫生知识的丰富,自我保护意识也增强了——然而,过度的自我保护意识却经常导致患者对医生、医院的不信任。”胡万宁委员分析说。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委员对此深有同感,“就医时,有些患者的态度极为审慎。比如,同时在几家医院看,或者在一家医院看好几个科,甚至在同一个科室看不同的医生——其实没有必要,既浪费医疗资源,也容易影响接诊医护人员的积极心态。”
此外,刘玉村委员认为,人们普遍存在的“等不及”心态,也给医患关系增加了紧张“空气”。“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大量患者喜欢‘扎堆’大医院,病人过来看病,恨不得马上挂号,马上看到医生,马上诊断,马上恢复;而医生也想尽快将‘爆满’的门诊量看完——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如意,双方就会互相抱怨,从而产生摩擦。”
如何正确看待医患关系
每件医疗纠纷,虽然有单一突出的因素,背后却交织着来自社会、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多方面的责任与诉求。
“医患关系到底紧张到什么程度?媒体、医院、患者、医生对此有着不同的认识。当前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极端例子时有发生,但我们仍然要理性看待,不能谈‘医患关系’就色变。”
根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去年的统计数据,在住院病人中,真正产生医患纠纷的只有1.2‰。因此,刘玉村委员认为,医患关系的主流仍是好的。
“医生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忽和差错。然而,同其他科学领域一样,医疗卫生领域目前仍存在许多未知和无法攻克的疾病。”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丁洁委员认为,医务人员从事的是高技术、高投入、高奉献、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但目前社会上对此缺乏认识甚至存在误解。
“没有诊断出疾病,不一定就是误诊;出现了并发症,不等于就是医疗事故。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医生是万能的,就可能因期望过高而失望更大,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
在胡万宁委员看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医患矛盾,必须进行更多的制度性建设,从国家、医院和患者三个层面化解医患纠纷,创建和谐医患关系。
“考虑到产生医患纠纷的最根本原因,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纠纷的协商解决机制;
从医院层面来说,要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诊疗服务水平,逐步培养行业自律意识,塑造良好形象;
从患者及家属层面来说,应与医院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遇到医疗纠纷和事故,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丁洁委员建议,通过各种渠道正面、积极地宣传医务人员崇高的职业精神,逐渐还原医务人员“医者仁心”的真实形象,使其能够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还要加强 和医学科普宣传,使公众能有更多医学常识,不但会看病,还会用科学的态度来理解医学、理解医务人员。”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委员提出,应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作用。“医学人文关怀是对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生理及心理需求的具体关注和体现。只有在医患相处过程中倾注人文关怀,才能为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打好基础。”
因此,他建议政府及医学教育部门编写相关教材,进一步开展医学人文关怀教育,将其根植于广大医务人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实践中。“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医学人文关怀的具体措施分解为若干可量化指标,从而把医务工作者的态度、言语表达以及表情动作等,作为临床实践的重要考核标准。例如,在接诊时,要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耐心倾听,适时沉默;要多使用鼓励性语言,多表达对患者的同情等。”(本报记者 张蕾 靳晓燕 刘彬 龚亮 张玉玲)
copyright©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