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

2013年医改关键词:完善、加快、健全

作者:赵敬菡、傅立波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日期:2013-03-06
导读

         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坚持基本医疗的公益性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医患关系。王虎峰(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医改几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提到了,要扶持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

  ●【2013年】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2012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2010年】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试点,尽力为这些不幸的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王虎峰(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现行的三大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给广大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但是仅仅依靠这些,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要在“基本”之外,针对弱势群体,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弥补医疗保障体系的空白。这次报告在有限的篇幅内重点提到这项工作,说明了它的重要性。

  ●【2013年】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30元。

  【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2011年】今年要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2010年】今年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比上年增长50%,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陈仲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报告回顾了5年来发展成就,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成就,也体现了政府对于卫生事业的持续关注。今年又明确了新的补偿标准提高的办法,给出了十分精确的数字。但是今年并未明确个人支付比例,以及支付总额的具体措施。几年来,个人医保支付比例逐年下降,今后的形式也是如此。提高支付总额,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可以说目标很明确,但是措施尚未明确。希望尽快看到具体方案,保证目标不落空,更好地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注:部分内容摘编自其他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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