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3年试点结束,昨日正式由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部署,在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659人身后捐献器官昨日,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赵白鸽说,至今年2月22日,19个试点省份累计实施捐献659例,捐献器官18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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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不是脑死亡不能捐器官
黄洁夫说,此前多年,因为各界纠结于“脑死亡”是否属于死亡,我国器官捐献工作一直徘徊不前。
黄洁夫称,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死亡标准是心脏死亡。那器官捐献工作也可以适应国情,做分类捐献标准。即脑死亡、心脏死亡和脑-心死亡。
经过三年试点,绝大多数器官捐献都是心脏死亡或脑-心死亡后实施的。事实证明,心脏死亡或脑-心死亡后的器官捐献质量和脑死亡捐献是一样的。
北京佑安医院院长李宁介绍,“脑死亡”和“植物人”有本质区别,这两个概念不能混淆。脑死亡的患者脑功能已经死亡,及时给予充分的生命支持,也不能存活超过1周时间;而植物人给予充分的生命支持可以活很久,因此在到达脑死亡状态前不能做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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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探索捐献家属与受捐者自愿见面
黄洁夫说,按照国际器官捐献的原则,器官捐献者不知道自己的器官捐给谁,受者也不知道自己的器官来自哪里。但是,我国的器官捐献工作有自己的国情,大多数器官捐献者,是在死亡不可逆转时,近亲属为了让他(她)的生命以另外的方式得到延续,而代表或代替捐献者做出的决定。
黄洁夫认为,根据这样的心愿,我国能否探索一种特殊的器官捐献者身后慰藉方式?即在捐受双方均自愿同意的情况下,让受捐者定期看望捐献者的家人,让他们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亲人。
【现状】
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大约30万各种脏器衰竭患者登记器官移植。依靠死囚捐献、普通公民身后捐献、亲体移植等渠道的供体器官,全国每年可完成器官移植手术约1万例。器官供需比约为1:30,缺口仍巨大。另一项统计则显示,2012年,公民自愿无偿捐献的器官供体,约占当年手术移植器官总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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