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薪酬“蛋糕”怎么分,岗位业绩来决定。”
“绩效薪酬“蛋糕”怎么分,岗位业绩来决定。”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卫健委发布《包头市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吸引了众多医生网友的注意。
一直以来,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臃肿、薪酬高于前线临床的争议不断。
有的医生网友表示:“如果真的落实推广,对全国医务人员来说,都是天大的好消息,臃肿的行政岗位是一个医院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许多医生认为,医生在前线累死累活,行政后勤却在后方轻轻松松地拿高薪,绩效分配并不公平。对此,一位后勤人员也表示,“后勤和临床不一样,临床月收入里绩效只占一部分 而后勤月收入基本只靠绩效,工资只有医生的几分之一。我们医院一个主治医师一年20多万,而一个后勤的技术岗位中级职称一年就只有二分之一,这还是后勤绩效拿平均奖85%的情况下,真要变成50%那谁还好好工作”。
在2023年末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薛海宁指出,薪酬制度改革是未来的重点工作之一。然而,摆在医院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调整有效、合理的绩效分配制度?
不久前,一名医生向领导吐槽“绩效分配不合理”的帖子,又引发医生、护士薪资分配孰高孰低的激烈讨论。
不过,有网友犀利指出问题所在,“大概比例就是(科室内)医生三个、护士七个,然后以医疗护理分奖金比例,护理指定会多一些,按照这个医生的意思,主任我惹不起,副主任我惹不起,护士我还惹不起?你们七个人也只能拿五个人的钱,凭什么跟医生领一样的奖金?”绩效分配要看医护的人数比例。
自薪酬改革以来,多地卫健委重新制定了医、护、行政的薪酬结构。国家卫健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要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2021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医院工资总额的分配上,原则上医生(含技师)、护理(含药剂)和行政后勤团队的比例分别占50%、40%、10%,其中护士应在医生的 70%以内,行政后勤人员应在医生的 50%以内。薪酬分配基本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原则实行。
此外,多省市卫健委也发布相关政策,以保证医护薪酬分配合理。
随着DRG/DIP付费方式的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式发生转变。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改革现行科室和个人核算方式,完善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以前,医保部门是按照项目付费,医生处于主导位置,医保局负责“买单”。在此背景下,医生的绩效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密切相关,多做项目、多开药品,医保局能多报销,医生就能多得绩效。
DRG/DIP付费则不同,犹如“医保先买单、医生自主餐”,医保局给每个病种设定的收入“天花板”,超过预付费标准医院就要亏钱。随着医院取消“药械加成”、开展“集中采购”,加之《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医生的绩效来源大变。
DRG/DIP医保付费,对医院绩效激励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许多医生反映绩效收入受到影响。
据业内人士分析,其原因包括,许多医院依然按照收支结余或按照项目多少核算医生绩效。由于DRG/DIP付费给病种费用设置了“天花板”,此时医生多做项目或多做收入,超过医保的结算水平,医保不买单,就成为医院的成本,就会出现“医保亏损”,医院把“医保亏损”算入科室成本,或者”简单粗暴“扣医生绩效,影响到医生的绩效水平。
最终,导致医生对DRG/DIP付费误解太深,误解认为是付费制度改革影响到了个人的绩效待遇。
总之,DRG/DIP付费下,合理地医院合理地调整绩效核算方案,不仅能够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而且能够规范医疗行为,优化临床路径,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最终才能真正使DRG成为医保、医院、患者三方的平衡器。
编辑:多鱼
审核: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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