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

从《第二十条》看医患冲突中的抵抗:“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到底在哪?

作者:梨九 来源: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日期:2024-02-29
导读

         电影《第二十条》上映以来,获得广大观影者的一致好评。导演张艺谋用接地气的方式,讲述了三个与刑法第二十条相关的刑事案件,用对社会的洞察力,拍摄了一部笑中带着血泪、磅礴大气中又夹杂着十足烟火气的普法电影。 刑法第二十条是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介绍,其中包括三款规定:第一款是一般的防卫权利,第二款规定的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第三款规定的是特殊的防卫权利。 当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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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第二十条》上映以来,获得广大观影者的一致好评。导演张艺谋用“接地气”的方式,讲述了三个与刑法第二十条相关的刑事案件,用对社会的洞察力,拍摄了一部笑中带着血泪、磅礴大气中又夹杂着十足烟火气的普法电影。

        刑法第二十条是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介绍,其中包括三款规定:第一款是一般的防卫权利,第二款规定的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第三款规定的是特殊的防卫权利。

        “当遇到行凶、抢劫、杀人、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公民有采取防卫的权利。即便造成被侵害人的伤亡,公民也不负刑事责任。”

        和其它法条相比,“第20条”是个特殊的存在。著名法律学者罗翔教授说:很少有哪个条文能够引发社会公众如此大的争议,学刑法的人一般都知道第20条的内容;但如果你问他第19条是啥,估计大部分刑法学教授也不一定能答出来。

        电影《第二十条》的剧情部分脱胎于数个真实案件,如2017年发生的“于欢辱母杀人案”、2018年的“昆山于海明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和“涞源反杀案”等。其中,除“于欢案”外,其余案件基本均最终得到了“正当防卫”的认定。而“于欢案”先被认定“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二审仍被判定“防卫过当,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陈兴良曾在《法学家》杂志发表《正当防卫如何才能避免沦为僵尸条款——以于欢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为例的刑法教义学分析》一文,认为:二审判决忽略了死者杜某侮辱于母的情节,而这一持续性的不法侵害在于欢后来爆发的伤人行为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对“于欢是否防卫过当”的判断,应结合前后发生的事件综合评判。

        与于欢案类似,其它几个案件也都曾被认定“防卫过当致人受伤/死亡”,但几经波折终于获得公正判决。其中,“于海明案”更是被公认为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里程碑”,极大推动了我国司法实践的进步

        法律的权威来源于权力之威、公理之威、实践之威,更来源于每一个人心中最朴素的期待。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片人张婷婷所说:“我们就是想弘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激活沉睡的法条,制止不法侵害,弘扬正义和见义勇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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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领域伤医事件频发,

        医护“正当防卫”认定却很难

        在中国,医生和患者闹矛盾非常常见,有的甚至会引起肢体冲突。但对于这种情况,大多数医院都要求医护都尽可能选择躲避、抵挡,不可有其他行为。

        以2019年河北石家庄赵县中医院一起医患冲突为例。这起事件被围观者拍下,并命名为“医生患者互殴”发到网上,引起大众关注。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未穿白大褂的医生被几位患者家属围在中间拉扯、推搡,医生一边抵挡,一边躲避。

        尽管另外两名医生及时赶来,将双方拉开,并把当事医生推进诊室,其中两位家属仍在诊室门口叫嚷,继续试图继续攻击医生。

        据悉,当事的医生姓田,是赵县中医院眼科主任,曾为数千例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事发后3天,赵县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赵县中医院医生与患者家属发生冲突的情况通报》,宣布田医生已被停职,并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具体处理。

        《通报》还提到:双方均皮外伤,医院已安排伤者住院治疗,并给患方道歉。“目前,患者家属方对医院处置情况表示满意,情绪稳定。”

        受伤的医生是否也得到了住院治疗?不得而知。

        据新京报报道,该院院长解释说:“双方都比较激动,闹冲突,中间人都说好了,没事。”对于冲突原因,宋院长则称:“俩人说话都过激,吵吵几句,没别的事。”

        而院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医生受伤也挺严重,医院毕竟是公家单位,只能先让医生停职。”

        据知情人士透露,网上的视频经过剪辑,完整视频中有医生被患者殴打的经过。院方担心事情闹大、引发舆论影响名誉,就将当事医生停职,息事宁人。一位网友痛心地说:医生们治病救人,本该受到尊重,却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2016年,河南驻马店一位基层医生张某(化名)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件。事发前,一位患者到诊室来结算他及家人因看病所欠诊所的欠款,张医生正在忙碌,该患者却屡次催促。无奈,张医生只能抽空为其结算,所核费用仅147元,该患者竟又声称自己没带钱。言语争论很快便上升到了争吵,继而推搡、扭打,患者还掀翻了诊所药架。

        虽然当即被其他患者劝走,但该患者并不甘心,并潜回诊所院内。据张医生回忆,当时该患者一路小跑冲到他面前,抬腿就踹,他只能闪避格挡,一脚踹空的患者倒在旁边一辆电动车上,导致左侧腓骨中下段骨折。

        该患者对张医生提起诉讼,经司法鉴定,患者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住院72天,医疗费约8000元。一般而言,张医生在此案件中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然而一审法院却认为:张医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为此,张医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13000余元。

        张医生不服,提起上诉。尽管二审改判为正当防卫,将张医生无罪释放。但到那时为止,张医生已被羁押了一年。

        为何一审将张医生认定为过错方,进而被羁押一年?谁来弥补张医生这一年所受到的精神压力与心理折磨?

        一直以来,患方总是被视为弱势群体,而要求医者仁心,视患如亲。不仅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要有无限的耐心和包容心。甚至,有的医院还要奖励、表彰那些忍辱负重的医护们,给他们颁发“委屈奖”,鼓励他们继续为伤害他们的患者服务。

 

        正因如此,医生们在遭受攻击时,往往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稍有不慎,就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互殴”,继而被指责“医德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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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边界在哪?

        电影中,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慷慨陈词:“法律, 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现实中,医护人员也希望受到如此保护,但目前而言,从主观和客观上都难以达成。

        主观方面,医生无法开启“上帝视角”、提前预知患者将会对他们造成怎样的伤害。在一个随处可见医疗器械的诊室,谁知道对方会不会下一秒就抓起一把纱布剪猛扎猛刺?医生也是血肉之躯,面对威胁极力自保也是情理之中。这个时候,双方都会处于情绪之中,医生在抵抗时有类似还击的举动也在所难免。

        客观方面,如澎湃新闻曾发文指出,在刑法领域,“互殴泛化”问题存在良久,尽管理论与实务界作出了诸多改变的努力,将案件认定为互殴而否定正当防卫仍是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由于互殴与防卫行为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因而准确区分两者殊为不易。

        那么,如何区分互殴与正当防卫呢?陈兴良教授指出:防卫与互殴虽然具有相似的外观,但两者存在根本的区分,这就是事先是否具有殴斗的合意。只有事先双方经过约定,具有互相殴斗的合意,此后的相互打斗行为才能认定为互殴,双方都不具有防卫的性质。

        “而若是一方首先对另一方进行侵害,只要是为了制止他人侵害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具有防卫性质,而非互殴。”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其中规定:防卫行为与互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也就是说,发生医患冲突时,医生主观上不可有攻击的意图,更不能先动手。曾有医生在患者不断地言语挑衅下,最终克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先动手的案例发生。在事后责任认定中,“先动手”这一事实极易让医生处于被动地位,最终承担主要责任。

        2023年2月,最高检和公安部又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那么,对于防卫的限度应如何把握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仅有一线之隔。遇到不法侵害,采取的阻止行动如果没有达到重伤死亡的后果,只达到了轻伤或以下,应该说是适当的,属于正当防卫。即使超过了明显的限度,但没造成重大伤害,也不构成“防卫过当”。

        周厅长提醒:“如果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从个人人身安全出发,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是没有问题的。但事后一定要报警,保护现场,保留一些必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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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不法侵害,除了法律法规,

        医护们还需要什么?

        2020年,安徽含山县人民医院内科的王翔医生也曾遇到类似的事件。起因是一名老年188bet在线平台网址 患者不注意饮食,王翔查房时发现,并予以提醒和劝诫,谁知老人却因此情绪低落。其子俞某来探望,听闻母亲谈及此事后格外愤怒,找来王翔医生并发生争执。

        推搡过程中,王翔医生挥拳在俞某眼部下方打了1~2次,而后俞某被其他人拉住,情急之下用脚狠踹王医生的膝盖,致其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警方对俞某和王翔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3日处罚。王医生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也驳回了他的诉求。

        从客观来看,王翔有率先击打患者面部的行为,虽然力道极轻,但也是缺乏理智之举,认定为“互殴”似乎无可辩驳。但是此时,医院却给了王翔医生维权的底气。

        在王翔医生被认定为“互殴”并刑拘后,其医院立场鲜明、态度坚定、力挺王医生,向有关部门出具了《关于王翔同志工作表现的情况说明》,对王翔各方面都予以了高度肯定。此外,远方还向法院发函,希望能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判决。

        可以说,含山县人民医院这个举动让王翔医生更加有底气为自己维权,也让很多医护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和“委屈奖”相比,这才是医护更希望得到的。

        医疗大V“烧伤超人阿宝”也讲过一个故事: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一名护士被患儿家长扇耳光,理由是“动作不够麻利”。医院果断报警,依法要刑拘打人者。那位家长求饶,提出可以赔偿被打护士5000元,求免除拘留。该院的农院长明确表态:我拿5000元给我的护士,你必须进拘留所!

        在评论区,也有医生讲了自己医院的暖心案例。可以说,医院的态度是他们背靠的基石,院方的支持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底气。

        全球很多国家已将“暴力伤医零容忍”付诸实践,如英国2018年明确指出:对于那些攻击医护人员的人,监禁刑期将增加一倍,同时赋予了医护人员驱赶闹事人员的权力;韩国医疗界正在呼吁在《医疗服务法》中增加“允许医生有权拒绝治疗曾经使用过暴力的人”的条款。

        中国著名新闻节目主持人白岩松曾说过:“伤害医生等于伤害自己。”,他多年来一直呼吁社会对医生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尊重。中国医护人手不足,大多数医生几乎都在加班加点地问诊看病,在临床一线消耗着体力和健康。他们所求无非是医好患者、少点麻烦。

        希望每个医院都能保护自己的医护,希望每位医护都能保护自己。

        来源: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作者:梨九

        编辑:拍老师

        审核: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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