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了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合格证、无生产批文的“三无”食品,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他们会去查处这些违规作坊。今年1月15日,北京的张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根7.9元的“得利斯”火腿肠,切开后发现有黑色的霉点。
买到了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合格证、无生产批文的“三无”食品,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他们会去查处这些违规作坊。然而,如果不幸遇到正规食品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反而变得无奈,这些劣质产品厂家却还挺硬气,到底谁在为他们撑腰?
买到劣质品,却遭遇厂商强硬态度
“那好,赔你十根火腿肠吧,或者十倍的价钱79块钱,即使你告到消协,能争取到的也无非是这两种赔偿方式之一。”当张先生打电话反复交涉后,火腿肠生产商得利斯食品公司的客服人员扔回这么个答复。
今年1月15日,北京的张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根7.9元的“得利斯”火腿肠,切开后发现有黑色的霉点。再看看食品外包装,上面清楚地显示这根火腿肠2013年1月11日生产,保质期60天,远未过期。既惊讶又气愤的张先生随后致电得利斯公司。
厂商先是答应第二天来处理,然而,过了三天又以离得太远为理由,要求张先生先拍下发霉的火腿肠的照片发过去,他们研究判断后再给张先生回话。又过了两天,厂商承认“这是我们产品质量的问题没错,我们可以赔你两根”。在一番交涉后,厂商最终“让步”到赔偿10根。
无独有偶,浙江台州的陈先生同样曾向健康时报反映过类似的遭遇。陈先生一家人聚餐,购买了一整箱娃哈哈营养快线。当一箱饮料喝得只剩下三瓶的时候,发现一瓶未开瓶的营养快线中,有一只黑色类似苍蝇的东西。在联系了厂商,并经鉴定确为其产品后,娃哈哈提出了同样的赔偿方案:赔10瓶同类产品。
在陈先生拒绝了此方案后,台州地区的娃哈哈总经销态度强硬地回应:“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赔你10瓶同类饮料;二是走法律程序,你起诉我们。你自己看着办。”
《食品安全法》反成保护伞
健康时报记者致电得利斯公司售后服务,询问事件经过。接听电话的业务员承认,这袋火腿肠是得利斯生产的食品,至于霉变原因,他们会具体调查。
针对包装完整、保质期内的食品出现变质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因其购买的食品包装上并无破损现象,那就说明火腿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了霉菌污染发生了霉变,这种情况下,推测不只是这一根,而是同一批次全都出现了问题。
然而,得利斯公司业务员声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是‘一到十倍的赔偿’,公司也是这么做的。”即使是生产中出现了问题,公司对于这件事的处理办法仍不会改变。记者同样曾致电娃哈哈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张某,他在承认是质量问题的同时,也拿出了《食品安全法》作盾牌。
就火腿肠霉变事件,记者找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然而消协却建议记者去找工商局。而后,工商局又告诉记者,这事他们管不了,建议直接走法律程序。
记者查阅了《食品安全法》,其中第96条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消费者执意走法律程序,最终的结果不难预见。对于一根7.9元钱的火腿肠,或4元一瓶的饮料,即使10倍的赔偿,对厂商只是九牛一毛,而消费者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却难以计量。稍作权衡,多数消费者便会知难而退。这也难怪食品厂商出了问题都能这么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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