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医谷讯,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通知》明确,要准确把握烈士评定(批准)范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同时,有关部门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既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
此外,《通知》还强调,对于被评定(批准)为烈士的,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先行垫支烈士褒扬金,及时发放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烈士遗属荣誉感和获得感。抚恤优待工作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对疫情较重地区,要通过适当方式随时了解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情况、心理动态及面临困难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根据昨日中国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发表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月11日,共有3019名医务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1716名),其中5人死亡,包括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耳鼻喉科梁武东医生,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李文亮医生(也是此次疫情“吹哨人”)、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科林正斌教授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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