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

武汉市将对“四类人员”集中收治和隔离

作者:黄琪 刘晨玮 来源:长江日报 日期:2020-02-03
导读

         为了有效控制传染源,武汉市各城区决定对“四类人员”进行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

关键字:  武汉 | 集中收治 | 隔离 

        确诊患者集中收治,疑似患者集中隔离,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2日,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全市各城区都在进行“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目的是有效控制传染源,坚决切断传染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指挥部要求:

一、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必须实行集中收治。

        重症患者必须送定点医院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全部进入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征用其他医院或酒店作为临时治疗区,集中收治。

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

        重症患者必须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入院隔离的,必须改造酒店作为临时隔离区,进行集中隔离。为有效防止家庭聚集性传染,不得进行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双阴”,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条件的患者仍按照疑似患者进行管理。

三、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对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参照疑似患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但要与疑似患者分开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四、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因一些病毒携带者,自己不发病但是仍具有传染性;一些病例在尚无症状的潜伏期就已具有传染性。所以,已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也要参照发热病人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2月2日中午12点前,各区必须完成现有“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对新增人员要实现“日清日结”。“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场所必须分开,有效防止交叉感染。要安排好集中收治和隔离点的医护人员和后勤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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