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将于本周启动

作者:张红利 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日期:2019-11-11
导读

         2019年8月20日,128个拟谈判品种随着新版《药品目录》一同公布。今日(11月11日),财联社消息,国家医保局将于本周启动新一轮医保药品的准入谈判。

        2019年8月20日,128个拟谈判品种随着新版《药品目录》一同公布。今日(11月11日),财联社消息,国家医保局将于本周启动新一轮医保药品的准入谈判。

        专利过期原研和辅助用药消耗了较多的医保资金,谈判准入是近年来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方式方面的一个重大创新。

        2017年和2018年,分别有36个和17个药品通过谈判方式进入了医保药品目录,包括了利拉鲁肽(诺和力)、曲妥珠单抗(赫赛汀)、来那度胺(瑞复美)、奥西替尼(泰瑞沙)等。即使是价格降幅较大的药物,市场放量也是可以进行弥补的。资料显示,美罗华、赫赛汀、安维汀、诺和力在2017年的国家谈判中降价幅度分别为29%(100mg)、65%、62%、43%。2018年,以上4种药物的销售量增长分别为48%、259%、205%、208%,销售额增长分别为13%、48%、74%、120%。由此可见,纳入医保后的高价药物,即使价格降幅较大,市场放量也是可以进行弥补的。

        此次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

        此前医保目录调整过程中,地方对医保目录乙类药品有15%的调整(调入、调出)权。7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提出,“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措施。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政策衔接。”

        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增补权将收归国家医保局统筹,地方原有的调整权将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将取消。

        之前一些药品包括新药,若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还可以积极与各地方医保局谈判通过增补进入地方医保目录,这条路行不通后,企业就需要重新考量产品策略了。

        最终哪些药品可以最终进入医保,降价幅度又能达到多少?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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