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广西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医疗领域学术会议。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广西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医疗领域学术会议。
关注1
杜绝公立医院出租托管药房
医疗行业关乎生命健康,行业不正之风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工作要点中提出,在医药领域,“购销用”将实施全程监管。大力保障医药供应,鼓励广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改造,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完善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和分级应对机制,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推进医药购销改革,抓好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流程、制度。
关注2
严查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
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医务人员的不良诱导等行为是对患者健康权益的侵害。南国早报就曾推出关注民营医院乱象系列报道,深挖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在手术台上“持刀要价”等乱象。
为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保障患者权益,此次,相关部门将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使用“医托”或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编造疾病欺骗群众就医、诱使群众接受虚假医疗检查或手术等行为。禁止引导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持续规范诊疗行为,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外购药品监管。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关注3
防止医疗学术会议“变味”
医学是一个发展迅速的领域,需要通过各种学术会议不断交流和学习。然而,有些学术会议却“变味”了,成了一些药商促销药品的重要渠道。工作要点中提出,规范医学学术合作,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的学术推广等活动。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关注 4
用智能监控等手段打击骗保
此外,广西还将持续打击骗保行为。按照全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打击挂靠医疗证件、伪造票证、在医疗机构或药店周边非法收药、骗取包括“特病证”在内的各种参保证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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