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小品种、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实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这是南京市近日出台的《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要求的。
做好小品种、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实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这是南京市近日出台的《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要求的。
根据方案,南京将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直报工作全覆盖。在省级《短缺药品目录》内药品储备供应的基础上,完善市级和医疗机构分级短缺药品储备制度,确定市级短缺储备目录、计划和承储单位,落实储备资金。健全短缺药品部门联动会商机制,通过协商调拨、责任约谈和严格监管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同时,针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情况,南京市明确要求,医疗机构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合理编报采购计划,不得违价采购、标外采购、网下采购。
另外,南京市还要求,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加大药品市场调整力度,使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对价格上涨较快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出现社会集中反映价格问题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管理。
copyright©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