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健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制度的通知》(赣卫医字〔2017〕105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卫健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制度的通知》(赣卫医字〔2017〕105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通知》(赣卫办医字〔2019〕10号)等4个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发布《2019年江西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这是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后,第二个迅速落地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省份。
《目录》包含35个通用名品种,其中神经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和抗感染药占总数的70%以上,目录内药品2018年国内重点城市医院销售额均在亿元以上级别。
江西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主要治疗分类
7月1日,备受业内关注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正式公布。对比发现,与之前青岛、内蒙古对国家版目录有增减稍有不同,江西省将国家版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全部纳入,另外新增了15个品种。
随着各地、各医院重点监测目录的陆续落地,外加上即将来临的医保目录的调整,不排除医保目录会将这些重点监测品种排除或者进一步限制,“强控费”态势将进一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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