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已经被盯上了,那如果是药店为顾客提供网上问诊后直接销售处方药属于什么性质呢?
实体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已经被盯上了,那如果是药店为顾客提供网上问诊后直接销售处方药属于什么性质呢?
一方面是互联网销售平台急需获得的处方流量,一方面是药店急需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处方销售的增量引爆,可以说,在各有所需的背景下,零售药店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处方药,已经成为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
远程问诊后就能直接销售处方药?
有读者爆料,在浙江地区,顾客到药店买药不需要提供处方,多家连锁大药房已经在店内为顾客接入了互联网问诊系统,顾客通过互联网平台诊疗后可直接购买到处方药。
而除了浙江地区外,近期,南京市部分药店也曝出为顾客远程问诊后直接销售处方药的现象。
据悉,南京市多家药店都上线了相关互联网问诊平台,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报道,记者走访中发现,个人仅登记了姓名和年龄信息后,不需要出具任何病历和有效证件,即可轻松开到处方药。
有业内观点称:远程诊疗行为本身是为了方便,但超出了市场监管的管理范畴,需要多部门联动来管理,在售药过程中重点监管有无处方、处方真假等环节,避免出现大的医疗风险。
而这一做法是否违规,也引起业内热议。不少人提出疑问:远程审方中毕竟还有处方,互联网诊疗,就不需要处方了吗?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互联网医疗领域融资总额超过19亿美元。伴随着行业高速发展,监管政策也未“缺席”。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需经药师审核。
2019年1月22日,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上线。要求浙江省内进行互联网诊疗服务单位进行对接,根据《浙江省互联网医院自建平台数据监管接口规范》要求,在线处方信息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患者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上次就诊诊断名称、互联网医院复诊ID 等信息属于必填项。
据此,药店接入问诊系统为顾客诊疗后直接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是否就可以判断为合规操作呢?
据悉,现阶段而言,政策放开后打“政策擦边球”的药店并不少。部分药店打着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旗号,以不合规手段开具电子处方,带来大量隐患。
甚至多家大型连锁企业为了方便而回避实名制诊疗,顾客无需处方,直接审核通过即可申请购买到处方药。
对此,业内观点不一。
有读者认为:案例中的药店也是无奈之举,因为现状是大部分顾客没有养成持处方到药店买药的习惯,药店无处方可审,接入互联网系统开展在线诊疗,本质上也是对顾客负责。
有读者则认为:这种诊疗前置的行为看似是对顾客负责,然而,无实名制放开处方药销售绝对是弊大于利。一方面顾客买到处方药并不算难,互联网诊疗做不到实名制,就和网售处方药一样,监管没有跟上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带来的是较大的安全隐患。现在假药这么多,有很多是互联网售药逐步”开闸“后窜货的结果。
也有观点认为:互联网问诊,不应该一棍子打死,但也绝不能放过细微的监管漏洞,药品安全不容忽视。
据悉,目前市面上存在的互联网诊疗平台有十几种,根据历年来媒体报道,仍存在少数平台在没看到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开出处方,以及未进行实名制诊疗的现象。
面对首诊患者,药店注意
值得提醒药店的是,不论这种做法是否合规,为了确保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将合力展开严查,尤其要注意,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2018年7月,国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放宽了对远程问诊的一些限制,但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疾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药店,如何面对转型期的迷茫和困惑?
不少一线药店老板向药店经理人反馈:其实接入互联网问诊平台,大连锁药店才玩得起,中小药店压根玩不起。
而这也是事出有因。
随着药店监管态势的严峻,一方面是为了打击骗保,多地药店非药品已经下架,不能再销售;另一方面是药店执业药师数量不够,大量“挂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面临违规被查。
走过二十多年的时间,药店似乎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了。在此背景下,不少大型连锁被迫寻求转型升级,以求通过互联网诊疗分得处方外流的红利。
而互联网诊疗,和远程审方一样,究竟是时代产物和过渡政策?还是未来会在药店真正地开花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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