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河南省卫健委和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卫医函﹝2018﹞5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管理工作做出了补充规定。
12月12日,河南省卫健委和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卫医函﹝2018﹞5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管理工作做出了补充规定。
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新规:可在本县域内其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
《通知》完整内容如下: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问题的补充通知
豫卫医函﹝2018﹞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通知》(豫卫医〔2018〕6号),进一步做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人员注册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其试用机构注册;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在本县域内其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
2018年12月12日
根据这份补充通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范围不再只限定在考取资格人员的试用机构,而是放宽到县域内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这对准备考取以及已经考取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基层医生来说,意义重大。
那么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看完下面三点大家就明白了。
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常见现象:考取后无法注册
现实中,不少村医反映自己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之后无法注册。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不少村医报名时是挂靠的卫生院,等考取后注册之时,由于注册地点必须与报名地点相一致的规定,这些村医就无法注册到自己工作的村卫生室了,等于是白考了。
河南省新出的这个《补充通知》,规定“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在本县域内其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
这里提到的“特殊原因”,应该就包括我们上面提到的现象——由于报名时疏忽导致自己不能注册的问题。
按照此项补充,存在这种问题的村医,可以在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将考取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到自己工作的村卫生室,不能注册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可见,这是河南当地主管部门在了解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的切实问题之后,为大家办了个实事。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的《补充通知》可不只是这一个利好影响,其对于基层医生的执业注册还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更加灵活,县域内有效
除了上面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一些人。
比如A本来在村卫生室工作,结果现在要调到乡镇卫生院上班,那A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可以调过去吗?
又比如,B在甲村卫生室工作,现在要调去乙村卫生室去,B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可以调过去吗?
按照河南省的《补充通知》规定,以上两种情况都是可以的了。因为这也应该算规定里提到的“特殊原因”中的一种,是可以在本县域内其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的。
提醒:这并不意味着村医以后报名时就可以挂靠卫生院,这个通知只是针对有特殊原因的群体,报名时还应该按照规定来,在哪执业就在哪报名,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不能挂靠卫生院,不能以其他医疗机构的名义参加报名。
大家报名乡村全科时一定要注意按照当地规定来,在不清楚时要及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咨询,不要随便选择报名地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正逐步完善 基层医生执业注册更自主
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正式被推出,于9个省试点考试,到2017年扩大到24个省试点考试,到2018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在全国铺开。
一项新制度诞生后,随之而来的一定是一个完善发展的过程。三年里,乡村全科就是在不断落地、变化、发展和完善的。
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划,并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可以预见,在执业医师注册制度变得更加灵活的今天,乡村全科的注册制度如果一成不变,将会大大限制该资格的发挥空间,不利于基层医疗资源的自由流动。
所以,河南省对于乡村全科注册的政策补充是顺势而为,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能够在基层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基层医学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基层医疗体系结构,让基层医生拥有更多选择空间和发展方向。
copyright©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