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本市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4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接种第二类疫苗,将收取每剂次最高25元的服务费。这意味着,今后在京接种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等二类疫苗,将在原有自费接种基础上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北京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本市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4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接种第二类疫苗,将收取每剂次最高25元的服务费。这意味着,今后在京接种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等二类疫苗,将在原有自费接种基础上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根据《通知》,为保障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制定了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该项目价格为每剂次25元,但这一接种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中明确提出,第二类疫苗应当实行零差率销售,服务内容也必须满足项目内涵的有关要求,不得超标准收费。项目内涵包含的服务内容,也不得再单独收取费用。按照要求,接种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核实受种者预防接种信息、问询病史和完成必要查体,并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签署告知书。通过皮内注射、皮下注射、肌肉注射或喂服等适当方式完成接种,并对受种者进行30分钟的接种后健康状况观察。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项收费的“医保类别”为“丙类”,这也意味着,该服务收费将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对于一类疫苗,此次《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接种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从4月1日起,全市接种第二类疫苗,都将按照新规来收取接种服务费。北京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求各有关疫苗接种机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着位置公示项目、价格、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第二类疫苗接种的服务价格、服务内容等信息,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已在显着位置张贴公示。未来,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密切关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内存
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接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多糖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甲肝灭活疫苗、甲乙肝联合疫苗、灭活脊灰疫苗、Hib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23价肺炎、水痘疫苗、流感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A+C结合流脑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疫苗、灭活脊灰-百白破-Hib五联疫苗、狂犬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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