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自今年起3年内,宁夏医疗机构将通过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举措,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其中,今年底,三级医院将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自今年起3年内,宁夏医疗机构将通过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举措,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其中,今年底,三级医院将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根据宁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到2018年底,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甲等医院在已有预约诊疗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分时段预约,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并为基层医疗机构留出20%的号源。至2019年底,三级医院全部推行分时段预约,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行动目标。
在临床路径管理方面,宁夏要求医疗机构逐年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可以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避免医疗资源浪费,减轻病患经济负担的重要措施。为此,宁夏要求以市为单位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医疗机构通过自治区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在相应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至2020年底,经自治区临床检验、影像、病理等质控中心质控合格的可以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互认,全区基本完成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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