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甘肃十年仅15人捐遗体 医疗科研尸源不足

作者:文洁 来源:甘肃日报 日期:2013-01-23
导读

         2002年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司法、公安、财政、教育、国土资源、广电等9部门,制定出台《甘肃省遗体捐献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我省确立了10个遗体捐献接收站。贾伍亮说,遗体捐献接收站常常会有许多捐献志愿者在登记时就遭遇家庭成员的阻力,子女百般劝阻。

  2002年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司法、公安、财政、教育、国土资源、广电等9部门,制定出台《甘肃省遗体捐献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我省确立了10个遗体捐献接收站。截至2012年底,《甘肃省遗体捐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已有10年,记者从省红十字会了解到,我省自愿捐献遗体志愿者有583人,完成遗体捐献的仅有15人。长期以来,由于遗体的匮乏,严重制约着甘肃省医学教学和医学科研的发展。

  “我去世后要捐献遗体”

  67岁的袁民(化名)是一名书法家,现在已经从单位退休,平时除了写写字,袁民考虑最多的就是等自己百年之后,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国家作为科学研究。袁民说:“身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那些需要的人,其他的器官捐献给国家,希望能用于国家科研或者教学工作……”

  袁民告诉记者,自从退休后,他就一直在做这件事,袁民先是去医院了解遗体捐献后的保存和使用情况,但并没有找到可以接受自己遗体的单位。后来,袁民又专程去了趟甘肃省红十字会,进行咨询,这也更坚定了他捐献遗体的想法。“想要捐献遗体的事,我目前还没有告诉老伴和儿女,我怕孩子们不同意……但是我相信,经过我做工作,家人会理解并支持我的想法。”袁民说他有信心说服家人。

  2010年底,18岁的刘笑(化名)经多家医院检查后,确诊患上了白血病。巨额的医药费让刘笑的父母在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想要活命,唯一的希望就是进行骨髓移植。然而,刘笑却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配型。绝望之中,刘笑做出了一个决定:“如果我离开了,把我的器官和遗体捐献出去。虽然我身体的器官受药物侵染了,但是我视力好,可以捐眼角膜,遗体也许有医学研究价值……”

  医疗科研尸源不足

  据了解,目前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捐献器官治病救人,即眼角膜、肝肾捐赠等;另一方面则是捐赠给医学院,用于医疗科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体研究,从事人体研究首先就要了解人体的结构,而用于教学及病理解剖的遗体更是不可缺少,但人们不愿捐献遗体,许多医学院校的教学尸体来源极为困难,有的学校甚至没有一具尸体,只有靠人体挂图和模型来教学。

  据了解,医科的学生一开始接触医学课程,首先就要学习《人体解剖学》。按照课程设置,他们在一年级要学习系统解剖、升到三年级时还要接受局部解剖学习。大概估算下来,医学院每年都至少需要104具尸体才能满足正常教学使用。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多年来仅有几名志愿者向学校捐献了自己的遗体,学校的大多数尸源是兄弟院校支援过来的。

  一位长期从事遗体捐献接收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遗体缺口大,就需要进行宣传。然而,遗体捐赠的宣传推广难度颇大。这位专家称,遗体捐赠的事情很难大张旗鼓地去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去宣传,直接跟群众宣传这件事,大多数人恐怕觉得心里不舒服,很多人根深蒂固地认为这个不吉利。目前,并没有很好的宣传方式,只能是有人来申请,看他能否带动身边的人参与其中……”

  甘肃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调研员贾伍亮告诉记者:“是全部捐献还是器官捐献,捐献者可自行决定。捐献遗体的手续并不繁琐,只有一个申请表格,需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自愿,不仅自己自愿,所有的家人都要同意方可;二是无偿,国家规定遗体捐赠没有任何报酬;三就是必须身后捐赠,器官能不能捐,也要身后由医生判断。表格一式两份,红会与捐赠者各保有一份,只要填好这个表格,就算完成申请了。”

  遗体捐献顾虑重重

  世俗的观念、教学中对遗体是否尊重、遗体最终如何处置以及遗体捐赠后家属如何祭奠故人等问题,制约着我省遗体捐献的发展,贾伍亮如是说。

  已是耄耋之年的王晟(化名)老人坚持自己百年后,捐献遗体作医学研究,但王晟的儿女却始终不能接受父亲的想法:“父母含辛茹苦一辈子把我们拉扯成人,俗话说入土为安,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去世后我们准备将父母安葬在一起。如果同意父亲捐献遗体,母亲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

  “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大多数家庭还是不能接受亲人捐献遗体这个举动和想法。申请遗体捐献必须全体直系亲属同意后,申请书方可生效。而父母、子女、姐妹兄弟中有一人不同意,捐献就不会成功。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遭遇亲属意见不统一,即使勉强说服亲属,捐赠者过世后要由执行人主动与医院或者医学院联络,若执行人临时反悔,捐赠最终还是不能成功。”贾伍亮告诉记者,各种因素影响遗体捐献,首当其冲的就是传统观念对人们思想的束缚。

  贾伍亮说,遗体捐献接收站常常会有许多捐献志愿者在登记时就遭遇家庭成员的阻力,子女百般劝阻。也有一些志愿者生前征得了亲人的同意,但是去世后,亲属担心被人指责不孝,他们不通知遗体接收站,而是直接将遗体送殡仪馆火化,使亲人的遗愿落空。

  “在我省,捐献遗体成功率太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则是志愿者将遗体捐献出去后,除了一个深红色的遗体捐献纪念证,什么也留不下,亲人们甚至没有地方寄托哀思。希望我省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为遗体捐献志愿者专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设立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悼念网站、或是建成纪念林,让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亲人们能够祭奠亲人,既是一处教育基地,也能把捐献者的爱心传承发扬下去……”贾伍亮告诉记者,遗体捐献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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