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急诊工作时间久了,会变得越来越谨慎,有时甚至有点神经质,总怕一不小心掉进某些患者或家属给你挖的坑。他们会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吃了大亏还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在急诊工作时间久了,会变得越来越谨慎,有时甚至有点神经质,总怕一不小心掉进某些患者或家属给你挖的坑。他们会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吃了大亏还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胸痛的男青年
2年前的一个晚上,有位30多岁的男性前来急诊看病,主述“胸痛”。医生问病情,他却含糊其辞,只说在本市中医院已经看过急诊,具体诊治情况一概不清楚。
于是,接诊医师按常规完善心电图、快速血糖等检查无异常后,又抽血、做胸片等进一步明确诊断。由于是上半夜,患者很多,抽血检查及拍胸片、缴费都要排队。患者拿了医生开的检查单,让家人去交钱,自己就坐在急诊大厅的椅子上等待。没几分钟,医生突然发现患者从椅子滑到地上,呼吸心跳骤停,立即将患者转抢救室心肺复苏,但终究未能成功。这下家属不干了,找医院大吵大闹,提出巨额赔偿要求,但拒绝医院提出的尸体解剖建议。
急诊科根据患者的姓名及在中医院就诊的病史,派人到中医院调阅其病历及检查结果,发现患者其实当天上午就已经在中医院做过彩色超声心动图检查,明确诊断为“主动脉夹层”。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家属及患者并没有到心血管专科医院接受急诊手术治疗,到本院急诊科后也不透露任何此前的检查结果,致使本院接诊医生未能在第一时间知道他是一个主动脉夹层的高死亡风险患者,未置于抢救室监护,让其在急诊大厅等待检查结果,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这件事其实是个双输的结局,患者因为不可知的原因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急诊科及接诊医生也赔了一大笔钱,后悔不已。
分析
这是典型的患者隐瞒病史,给医生挖坑,结果医生真自己跳进去了。这怪患者吗?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怪患者,医生自己有很大的责任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这个患者上午曾在本市中医院就诊,有一些检查结果,而且患者症状未能缓解,本身就应该引起再次接诊的医生的警觉。医生应该耐心、细致地询问患者在院外就诊的经过及检查结果,如果患者讲述不清或有隐瞒的可能,则应该根据患者病历上接诊医生的姓名,联系这个医生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胸痛患者,尤其是年青患者,已经在外院诊治但无缓解,需要高度警惕其严重性,监测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脉搏、血压、心率(律)、氧饱和度及意识状态、精神状态是基本的措施。对于胸痛的年青人,还应常规测双上肢、甚至四肢血压,看是否对称或符合正常生理差异范围。此类患者需要考虑的常见危重症包括急性心肌梗死、气胸、自发性食道破裂、主动脉夹层、食道异物等。这些情况多数经过系统的病史询问及体格检查都能有所提示,而忽略这些疾病,就是医生自己的责任了。
尽管患者有意无意地隐瞒了病史和检查结果,但我们医生在接诊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些。只有想到了,才会引起重视,才会将其转入抢救室接受监护治疗,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绿色通道尽快明确诊断。
当然,这件事情第一家接诊医院的医生也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那就是对患者诊治的检查结果应该详细记录在病历本上,以便患者到下一家医院就诊时其他医生参考。否则,患者自己不知道,其他医生也不知道,就会漏掉一些很重要的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真正追究起来,第一家接诊医院的医生也是有责任的。
腹泻的孕妇
几个月前,一个孕妇因为“腹痛、腹泻1天”到某医院就诊,治疗效果不好,转到本院急诊科。来的时候,医生询问胎儿情况,患者及家属均说在前一家医院有过监测,胎儿情况正常。医生便相信了患者的描述,未在接诊初期再就胎儿情况进行评估,而简单地让患者输液及对症治疗。
因治疗效果不好,进一步检查才发现是胰腺炎,那时候孕妇在急诊科的停留时间已有4~5小时。当医生把孕妇收入病房进一步检查胎儿情况时,发现胎儿早已死亡。这下患者家属不依不饶,结果是急诊科医生赔了一笔不小的费用。
分析
这又是典型的患者给医生挖坑。
患者腹痛腹泻,本来就容易导致流产或胎儿宫内窘迫,胎儿死亡的风险极高。患者在外院折腾了一段时间,离开医院时胎儿究竟情况如何,并没有确切的依据。到本院就诊时,医生不能轻信患者的讲述,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在诊断患者自身疾病的同时,排查胎儿的情况。因为即使患者在离开前一家医院时检查胎儿情况正常,但到本院接诊时与离开上一家医院之间这段时间内胎儿完全有可能出现问题。因此,不管患者讲述在上一家医院胎儿检查情况如何,接诊医生均应再次检查确认。
本例正是由于这个细节的失误,导致接诊医生背了一个大大的黑锅。要是患者来就诊时做了检查,发现胎儿已经死亡或有严重窘迫,后来再死亡,医生都可以免责。
事实上,家属、医生都知道,患者有胰腺炎,胎儿发生危险的可能性极大,各种检查、治疗措施对胎儿都会造成不可避免的伤害,胎儿死亡的风险极高。即使不死亡,家属在是否保留胎儿的问题上也一定非常纠结。是保大人,还是小孩,或者两者都保,需要科学的判断和家属自己的决定。
可在这种状况下,即使医生知道家属很可能选择治疗大人的疾病而放弃胎儿,或者胎儿的死亡不可避免,但由于没有在接诊初期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留下证据,自己只好吃一个大大的哑巴亏。
小结
这两个病例的教训告诉我们,急诊医生接诊曾经在其他医院就诊的患者时,对其在前一家医院的诊治情况、病情评价一定要有清楚的了解,而且要获得确切的证据。
要是前情不清,没有证据,则必须严格按照疾病的诊治规范流程,完善相关检查和监护,不可轻信患者或家属的描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的流程为准,才不会掉进患者或其家属给你挖的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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