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患有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吹响集中救治的“集结号”,要求用近两年时间,消除患病贫困人口存量。这场扶贫攻坚战该怎么打?一些先行先试地区给出了答案。
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患有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吹响集中救治的“集结号”,要求用近两年时间,消除患病贫困人口存量。这场扶贫攻坚战该怎么打?一些先行先试地区给出了答案。
■精准筛选救治对象
“要让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都享受到集中救治这一重大健康福祉,就要确保不遗漏每一位应救治对象、不遗漏每一类应救治病种。”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黄平说。
黄平说,作为全国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大、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贵州省着力做实、做细精确认定患者和精确认定病种两项基础性工作。经过层层审核,该省共认定农村贫困人口罹患大病对象2658人。此外,该省省、市、县三级还分别成立专家组,负责指导帮助市、县两级确认特殊疑难病例。同时,将贵州省易发多发的4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纳入专项救治范围,救治病种在国家9种的基础上扩大到13种。
作为8个大病集中救治试点省份之一,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入户调查,建立电子数据库,摸清了患病底数。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戴征社介绍,在国家确定的9种大病基础上,该省增加了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和肺动脉瓣狭窄两种疾病,增加救治计划1200多例。
“2016年,组织全省近3万名基层卫生计生人员,集中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全省87.1万户贫困家庭、197万贫困人口开展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摸底调查,建立了健康脱贫对象个案信息数据库,为精准施策提供了基础依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于德志说。
■保证诊疗效果和质量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4月18日召开的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上指出,医疗质量是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生命线,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各地实践中,这一要求是如何落实的呢?
于德志介绍,为实现精准有效救治,安徽省确定了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133家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医院。同时,省级、市级成立4个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黄平介绍,贵州省由省级龙头医院对该省10个市(州、区)实行分片区包干指导。同时在省、市、县分别组建救治工作专家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各定点医院疑难重症病例的诊治方案制订、手术、会诊、技术指导等,实施精准救治。当前,该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象2658人全部纳入集中救治,已治愈581人、占21.86%。
■综合保障为患者减负
在这一造福贫困患者的工作中,如何为这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病人减负,一直是各地进行制度设计和工作落实的重点。
“通过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紧密衔接,对符合13种大病临床路径的专项救治对象实行全免费救治。这也是对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的一项创新。”黄平说,贵州省对儿童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和按病种限额付费,定额或限额费用内新农合报销比例80%、民政医疗救助10%,剩余费用直接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报销,不设起付线、不受目录限制。此外,该省还鼓励各地拓展救治范围和补助政策。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积极对接医保、民政等部门,对该院费用结算流程和信息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推进精准扶贫对象住院一站式结算。该院院长刘亮说,医保统筹地区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保险二次补偿、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五条保障线”均能在医院直接结算。同时,还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
于德志说,安徽省还建立了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实施多项保障措施,如今,安徽省贫困人口对年度自付医药费用有了封顶线和明确预期,住院医药费平均报销比例可提高到90%左右,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可达90%~95%。单纯透析终末期肾病患者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仅需600元左右。”于德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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