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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打击“医闹”,警方真的要动真格了?

作者:佚名 来源:医脉通 日期:2017-03-18
导读

16日,网传贵阳市龙岩分局的一份关于医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云公行罚决字【2017】1648号),让人拍手称快。

关键字: 医闹 | | 医疗暴力 | |

16日,网传贵阳市龙岩分局的一份关于医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云公行罚决字【2017】1648号),让人拍手称快。

2017年3月15日下午2点左右,25岁的杨女士在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贵州医学院附属医院3号楼门诊导医台,因看病与护士发生了纠纷,进而抓扯打骂护士,杨某爬上导医台,大声喧哗,且与郭某堵住医疗通道,导致导医台无法进行工作长达五十分钟,两名护士软组织挫伤,扰乱了医院的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杨某行政拘留7日。

从这个事件本身来说,是一个单纯的就医纠纷,尽管具体情况尚清楚,但似乎与医疗行为的关系不大,可能是言语上的冲突。但杨某在医院打骂护士,爬上导医台,大声喧哗,堵住医疗通道,导致导医台无法进行工作长达五十分钟,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医闹”。按照以前的处理方法,这样的小事往往是道歉了事,甚至是不了了之。但这次纠纷的处理是从重从快,我们应该为贵阳警方的办事效率点赞。

这一案件的处理,或许会成为今后医闹的处理样板,也给我们传递了积极的信号:

一、打击医闹势在必行

目前医患关系高度紧张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医闹”的打击不力,导致了医闹越闹越狠,越闹越有劲,已经到了不打击不行的地步了。打击医闹并不是不主张病人维权,但维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对于无理取闹的,或者不听劝说、执意采取极端行动的,必须要严厉打击。通过打击医闹,将患方维权引导到法制化的道路上来。

二、要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很多医护人员都亲身经历或通过媒体看到过“医闹”现场。许多“医闹”发生的场景中,都可以看到其他患者无法进入医院,医护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诊疗活动。医闹的频发破坏了医院的正常秩序,严重地影响了其他患者的治疗。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许多医疗界委员和代表强烈呼吁打击“医闹”,会议一结束,贵阳警方就首先出手打击医闹,表明代表、委员的意见起到了作用。

三、打击医闹要采取高压的态势

贵阳警方这次从重从快地处理了这起与以往相比并不严重的“医闹”,表明了警方打击“医闹”的决心。我们希望更多的执法部门,也能以此案作为样板,对打击“医闹”要保持高压的态势,对伤医应该比照袭警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医闹和伤医事件的发生,还医院一方净土,让医生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病人的救治中去。

我们深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遏制医闹和伤医事件,并不是处理一起案件就可以生效的,但只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希望就在前方。贵阳警方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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