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宣传贯彻工作的有关情况
1.制定贯彻实施的总体方案。在充分听取市各控烟监管部门及各区健促委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方案,确定了条例宣传贯彻的时间节点、重点措施和任务分工,并对各监管部门、各区健促办进行了工作部署。
2.全面完成标识海报的印发张贴。1月底前组织完成了150万份禁烟标识、320万份控烟公益海报的发放张贴工作。禁烟标识投放到所有法定控烟场所;控烟海报投放到所有小区和楼道。2月份起组织控烟志愿者巡查张贴到位情况。
3.开发设计多种形式的控烟资料。完成了含有条例修正案核心信息的视频、折页、海报、告知书、“一图看懂”提示帖等多种形式宣传品的设计,梳理汇总了各类控烟科普、法宣展版电子版作为宣传资源工具包,提供相关部门和各区用于条例宣传贯彻。创作录制无烟上海宣传主题歌。
4.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按照二手烟危害、条例修订背景、修订重点、场所及个人的法律责任、社会共治要求、吸烟劝阻技巧等关键点,系统编写了培训课件,对市、区两级控烟管理和执法相关部门、场所管理方、志愿者队伍、热线话务人员等进行分类分级培训。组织开展条例监管执法的专题研讨。
5.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一是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大力支持,已落实在上海电视台、东方明珠移动电视和解放日报等5家主要报纸免费投放公益广告。二是协调落实包括750个市级文明小区灯箱广告、30个重要区域地铁站点灯箱广告、市中心6处人流集中的商业街区大视屏、5条主要公交线路公交车身广告等在内的公益广告投放渠道。三是已联系争取到震旦大厦、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花旗大厦(外滩之窗)等3处高楼户外视频的管理方提供3月1日及前后数日的免费投放资源。四是协调各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同步利用现有的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设置控烟专栏,宣传条例修正案核心信息及控烟知识。
二、下阶段贯彻实施工作安排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支持氛围。一是举办条例修正案生效实施启动仪式,拟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仪式并致辞,邀请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并寄语无烟上海。二是各区健促委会同同级控烟监管部门在3月1日前后的一周内,设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巡访劝导活动。组织重点行业、难点行业的各类场所利用自有宣传平台集中投放控烟公益视频和各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内容。三是组织公众广泛参与劝阻吸烟志愿行动,各监督管理部门和各区健促办继续组织行业监督力量和控烟志愿者开展法定控烟场所劝阻吸烟和控烟宣传活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期间,全市组织“无烟上海,市民一起来劝阻吸烟”行动。
2.开展专项执法,形成依法监管的警示效应。组织集中执法周活动,市、区两级控烟执法部门以3月第一周为首个集中执法周,有计划地对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场所进行重点复检,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不听劝导的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开展持续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协调市、区两级控烟执法部门继续在4月份、5月份各固定1周为全市集中执法周,保持控烟执法的持续宣传效应。
3.加强专项治理和环境支持工作,建立完善常态管理和源头治理机制。一是协调市各监管执法部门从实际出发,每季度确立1类行业(或场所)或1至多个区域为重点对象,开展控烟专项执法治理活动,引入社会监督力量评价客观效果,完善长效管理。二是组织专业机构评估《条例》实施效果,为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和强化监管措施提供依据。三是继续深化和推进室内全面无烟环境建设,重点指导已参与创建无烟场所的单位提升内涵、完善管理、巩固成果。四是通过设计有效的活动载体,推广和发挥12320戒烟热线的作用,完善戒烟门诊建设、推行戒烟简短干预,提供更优质的戒烟服务。
三、需请新闻媒体支持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策划新闻专栏和典型案例专题报道
请各大报刊及新媒体客户端推出相关新闻评论,电视、广播推出相关专题节目,聚焦控烟的正面典型案例,从正向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无烟上海的良好氛围。注意不做暗访人。
2.在条例实施初期提供公益广告的投放资源
目前,在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已得到解放、文汇、晚报、晨报和上海日报等5家报纸,在3月1日当天的控烟公益广告刊登版位。为进一步提高《条例》实施的知晓度,希望在座的媒体也能提供更多的公益投放渠道。
3.注意把握本次宣传的口径
《条例》修正案在第三条特别增加了“综合治理”这一原则,强调的就是控烟的社会共同治理,即人人都是这部法律的监督者,人人都有义务把好违法吸烟的劝阻关、监督关,而执法部门的处罚是最后的保障底线。
所以,请各新闻媒体将宣传方针也聚焦到“社会治理”上,以我们提供的口径为准,在我们提供的案例基础上,放大多年来上海控烟的累积正向效应,挖掘并报道正面的典型案例,呼吁全体公众唱好“上海控烟三部法”(自己劝、请场所劝、拨打举报电话),共同营造无烟上海的健康、文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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