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贵航贵阳医院通过其网站发布声明称,该院精神科主任在未经医院同意的情况下,于1月30日“私自将64名精神科住院患者带离医院”,并转至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此外,另有多名医护人员随其一同“转院”。
2月4日,贵航贵阳医院通过其网站发布声明称,该院精神科主任在未经医院同意的情况下,于1月30日“私自将64名精神科住院患者带离医院”,并转至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此外,另有多名医护人员随其一同“转院”。
这则新闻瞬间打破了春节平静的舆论场,现实版的“飞越疯人院”让业内外人士众说纷纭。人才流动无可厚非,追求更好的发展是人之常情。学科带头人带着团队一起走,也不是新鲜事。但这位科主任还带着住院患者一起走,却让人大跌眼镜。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着手调查,相信内情将逐步浮出水面。
医护团队带着住院患者跳槽,涉及法律和医学伦理等问题,但人们更应关注患者的权益和健康如何不受侵害。有报道称,被带走的患者在第二家医院已经办理了转院手续。这位科主任说,他通过原医院的系统给患者开具了出院证明、医嘱等出院必需的手续,但院方在系统后台撤销了这些手续,并冻结了他的账号。问题来了,原医院既然已经撤销了出院手续,第二家医院怎么办的转院手续?原医院未办出院手续,又入住第二家医院。未来,医保是否承认?
这位科主任还表示,在转院之前,他和患者家属取得过联系,在家属的同意下才将患者带走。但有报道称,已有几位患者回到了原医院。面对医生,患方知情同意权的行使,有时是无奈和脆弱的。医患的确平等,但有时医生告诉你,第二家医院各项设施好,医护还是这个团队,现在团队成员都要去第二家医院了,你跟不跟着走。患者长期住院治疗,其家属面对科主任的告知,选择余地有多大?几十位患者“转院”,又如何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如果下次事件的主角是手术科室,团队是不是可以撂下术后的病人一走了之?
该科主任称,他目前在第二家医院属于“帮忙”,并不是医院的正式员工。第二家医院的院长表示,这位科主任的辞职手续没有办完,所以现在并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尴尬了。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的报道中,仅是这位科主任趁着春节让同事向医院转交了一份辞呈。然而,不等医院批准就离开,是不是有违契约精神?刚递交辞呈,就带走几十位住院患者,是不是符合职业道德?
事件还在调查之中,人们的诸多疑问都将被解开,责任也将厘清,希望在保障患者、跳槽医护团队、当事医院的合法权益下,事件圆满的解决。但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加速、民营资本的进入、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的改革,跳槽事件在转型期的医疗行业将会成为常态。特别在基层医院,有名气的医生就意味着患者资源,院长们是否还能依靠扣档案留住业务骨干?如果不花代价就可以挖到成熟医疗团队,未来谁还会在人力资源上持续投入?此次事件提出的问题,可能还远远多于现在的讨论范畴。
此次事件发生后,有的医生在“叫好”,有的说“要对当事医生宽容”。可见,旧有的人事制度的确有束缚医护自主流动的一面,这都需要在医改过程中加以改进。但正如医改的初衷是改善老百姓的看病就医困难问题,所有的变革都应围绕着保障患者权益进行,而不仅仅是符合行业或从业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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