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卫计委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称争取到2018年两票制在全国全面推开。之后医药行业媒体都在争相报道 “两票制”,余温未尽,卫计委新的政策又来了,这次针对的是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16日,中组部分别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办法于1月13日起施行。
1月9日,卫计委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称争取到2018年两票制在全国全面推开。之后医药行业媒体都在争相报道 “两票制”,余温未尽,卫计委新的政策又来了,这次针对的是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16日,中组部分别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办法于1月13日起施行。
新的办法这意味着什么?且看小编细细扒开中央的深层次意思。《“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是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2017年是深化医改攻坚之年,也是各个政策落实之年,政策的落实离不开人最终的执行,那么医院是执行的一个终端,而院长是在医院中起关键作用的人,院长听从党中央的指挥,政治觉悟高,下边人落实起来相信难度也不大,各位,你们明白了吗?
那么,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有何亮点呢?
1、 办法提到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别小看这句话,以为这是官话套话,其实之前有媒体报道认为, 2017年以后,公立医院的收入将急剧下滑,因为医保已经开始透支,收入增速也会下滑。此次中央将树立四种意识列为基本条件的第一条,意思也正在于此,尤其是要有大局意识,不要过于关注医院的利益得失。另外,之前,已有部分地区放开了医生多点执业,但却叫好不叫座,为什么?这与医院的管理有很大关系,医院当然不想自己的人才外流,而如果医院有积极拥护医改并且有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对于推动医改也有很大好处。
2、 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化建设,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实绩突出,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这些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条中有更多描述。医院领带人其实也是腐败高危群体,所以这次的管理办法也提到了廉洁从业是一项任职条件,且廉洁一词在办法中至少提到了三次,同时办法里也明确写明了对公立医院加大对医药产品招标采购、医疗费用控制、基建项目等方面的监督力度,这与两票制的推行不谋而合。
3、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往按照 “医而优则仕”的选拔条件,可能有的医生并不那么擅长管理和沟通,造成这方面的短板,新的管理办法能否避免这个问题,让我们拭目以待。
4、 管理办法也对医院领导的任职资格做了具体规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担任三级医院领导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副职提任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5、 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提任三级医院的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 选拔方式:一般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 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
7、 确定考察对象: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偏离公立医院办医宗旨,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影响使用,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8、 任期: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行政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党组织领导人员的任期,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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