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组部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公立医院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实行全员聘任。
日前,中组部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
《办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的基本要求,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和使用,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办法》针对行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特色的政策措施。对公立医院,积极推进职业化建设,强调领导人员要落实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同时,公立医院要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对公立医院,要求落实在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办法》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资格条件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求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外,还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选拔任用上,强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身份等限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在日常管理上,要求推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类考核,做到任期有责任、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在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上,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后续职业发展制度,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在监督约束上,要求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5个办法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作了衔接,为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留出接口,也为地方、行业加强管理留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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