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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暴力伤医警钟长鸣 杀医男子被判死刑

作者:佚名 来源:环球医学 日期:2017-01-12
导读

1月10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依法对数名罪犯执行死刑。其中罪犯卢某,因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系医生诊治加重其病情,从而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在医院公然持刀对两名医生疯狂砍杀,致两名医生一死一重伤,性质极其恶劣。

关键字: 暴力伤医

1月10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依法对数名罪犯执行死刑。其中罪犯卢某,因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系医生诊治加重其病情,从而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在医院公然持刀对两名医生疯狂砍杀,致两名医生一死一重伤,性质极其恶劣。

2011年1月份,卢某(34岁,陕西汉阴人)因面肌痉挛先后三次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医院就诊。该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刘某为其诊断开药。卢某服药后自认为病情恶化,又到北京等地的多家医院就诊。卢某主观认为系刘某的诊治错误导致自己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为此与其离婚,万念俱灰之下遂决定报复医生刘某。

2011年8月16日下午,卢某携带菜刀来到长安医院,趁刘某在诊室为他人看病不备之机,拿出菜刀向刘某的头部、颈部、躯干、四肢等部位猛砍,致刘某受伤倒地。

在旁边诊室的医生伊某闻声过来查看,也被卢某持菜刀追砍。后卢某被闻讯赶到的医院保安人员控制。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伊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经审理,东莞中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持菜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东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在10日被执行死刑的另两名罪犯,叶某、林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东莞中院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叶某、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曾几何时,暴力伤医总是被误读为医患纠纷,殊不知这就是赤裸裸的犯罪!无论何种情况下,杀人偿命总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种视生命如草芥,无视法律,穷凶极恶的暴徒,如果不将其绳之以法,如何对得起无辜被砍死的医生?医患产生纠纷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通过这种暴力手段发泄永远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只能给自己的家庭和医生的家庭带来无休止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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