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跨地区、跨医院就诊时,碰到重复的X光、CT检验项目,由于检验结果难以互认,患者只能重新检查。12月26日,京津冀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工作启动会举行。会议指出,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委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地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工作。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患者,在102家试点医院内做的17项共享检查,将无需重复检查。
以往跨地区、跨医院就诊时,碰到重复的X光、CT检验项目,由于检验结果难以互认,患者只能重新检查。12月26日,京津冀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工作启动会举行。会议指出,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委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地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工作。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患者,在102家试点医院内做的17项共享检查,将无需重复检查。
据介绍,京津冀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是指患者在京津冀任一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如需前往其他试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就诊,其他试点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使用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已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进行诊治,不再进行重复检查。首批试行的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北京市31家、天津市26家、河北省45家。首批试行的项目共17项,包括7项常规医用X射线摄影、5项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项目和5项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查项目,均为医学影像学科最为常用、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共享工作基础的检查项目。
会议指出,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建立试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对于出现医学影像检查技术质量和管理不符合共享要求等情形的试点医疗机构,将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情况严重的将视情形取消其试点资格。同时,将组织三地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共同开展相关质量控制工作。组织三地专家共同研究制定了《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检查图像资料共享指南(试行)》,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共享项目和共享医疗机构范围,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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