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政府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印发的《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面实现10项重点任务突破。
从吉林省政府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印发的《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面实现10项重点任务突破。
吉林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着力实现6项突破。一是积极申报,力争成为东北3省1区首个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二是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四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以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付费体系;五是全面推行公立医院采购药品“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六是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签约范围。
该省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面力争实现4项突破。一是完善基层机构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收支结余通过绩效考核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二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和人员招聘权限下放至县级,探索实行从业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不受预留比例和编制结构比例限制,实行“即缺即补”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放宽和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和程序。三是实施县乡两级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安排贫困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研究制定财政定额补助和特殊薪酬政策,实行合同管理,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四是着力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将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范围,由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扩展到所有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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