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出炉,前者对医生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程序和变更等内容均有所调整。
近日,国家卫计委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出炉,前者对医生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程序和变更等内容均有所调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对办医条件等进行了规定。其中的亮点为允许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有哪些变化?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这些都是之前没有的医疗机构类别,而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中有详细说明,属于鼓励发展的服务新业态。可见卫计委积极响应,高效落地执行。
第十八章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发展。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制定健康医疗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扶持一大批中小微企业配套发展。
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这些第三方机构建好了,诊所和民营医院就不用花钱再重复建设了,降低了办医门槛,鼓励医生自己开诊所。
2、之前版本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但最新出炉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将这一条删除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开办医疗机构了!
本文根据洪强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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