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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组建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

作者:阎红 来源: 日期:2016-10-24
导读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继以打造辽宁高端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为目标建设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后,辽宁省主要依托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构建推广应用网络为目标,建设协同创新联盟工作纳入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讯 (记者阎红)为加强辽宁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凝聚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提高医疗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日前,辽宁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继以打造辽宁高端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为目标建设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后,辽宁省主要依托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构建推广应用网络为目标,建设协同创新联盟工作纳入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据介绍,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是指由医院、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该省的医疗创新需求和各方利益为基础,以提升全省医疗科技创新水平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研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该《办法》共有7章19条,明确规定了组建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的目的、意义、基本条件,联盟的主要任务、运行机制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措施等,旨在通过整合、集成相关医学科技研究资源和研究力量,加强多学科的协同攻关,提高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联盟在搭建创新平台、推广平台和网络培训平台等的作用,推进临床与科研交融并举和相互促进,最终实现惠及民生的目的。

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医院、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围绕临床医学创新领域发展需求,实现基础研发、临床应用、技术推广的有效对接,联合开展医学前沿技术创新、开发、攻关,突破技术瓶颈,发展核心技术;搭建临床诊疗研究平台,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构建新技术、新产品的评价体系;建立医疗技术推广平台,协调创新资源,在全省二甲级以上医院大规模推广应用,实行知识产权共享,让更多的百姓受益;大力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医疗科技成果转化;联合申报国家项目,提升全省临床医学核心竞争力。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支持联盟及成员单位开展重大技术创新、共性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立、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

该省要求,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每年对联盟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分别以适当的形式给予鼓励。支持联盟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联盟,联盟所在高校或医院应当给予适当的政策性奖励。 鼓励联盟所在高校或医院对相关联盟建设给予资金、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扶持。 鼓励联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支持联盟成员单位承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据悉,该省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组建联盟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高发、多发疾病领域的创新团队开展联盟建设试点,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进一步提高全省医学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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