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交管局指挥中心大厅工作现场。何建良/摄
图为北京市交管局指挥中心大厅工作现场。何建良/摄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今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在交管局指挥中心大厅联合启动应急交通勤务机制。这是本市公安机关深化警务创新,不断满足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践行忠诚为民工作理念,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出的一项利民服务新举措。
按照应急交通勤务机制,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将密切沟通配合。按照互通信息、联勤指挥、分工负责、保障重点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应急交通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保障医疗急救、城市重大应急事件处置的人员、车辆、装备的快速到达,快速处置。
记者在交管局指挥中心看到,由交管、消防、卫生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应急交通联勤指挥席设在交通指挥大厅左侧最前排,实现了110 、119、122、120、999以及市应急办等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网运行。据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应急部门一旦接到需要交通保障的紧急情况,将第一时间通报应急交通联勤指挥席。指挥席将统一协调指挥应急车辆和路面执勤交警,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急救、救援车辆快速通行。对“122” 直接接报的群众紧急求助,交通指挥中心将通过电视监控系统查找求助车辆,并利用流量监测等科技系统,会同属地支大队为求助车辆确定最佳行驶路线。属地支大队也将根据情况调整警力部署,加强行驶路线的指挥疏导,最大限度保证安全快速通行,同时通过应急交通联勤指挥席协调医疗、抢险等部门跟进保障。在应急交通联勤指挥的过程中,交管部门还将通过广播电台、微博、网络等多种渠道,紧急插播应急救援信息,将救助车 辆的特征、行驶位置、行驶路线等告知社会,引导社会车辆避让。
近年来,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与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和联动指挥机制,遇有运送危重病人的车辆紧急求助等情况时,采取警车带道、路面民警疏导、122电话引路、媒体宣传诱导等多种形式,全力为救援提供应急交通保障。今年以来,交管部门共为救护车、运送危重病人车辆提供救助服务2100余起。但是,与当前复杂的交通状况相比,还有很大的可提升空间。首都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出行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拓宽思路,挖掘潜力,深入思考,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出了此项应急交通勤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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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中明确规定: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
此外,为使特种车辆在救援抢险等执行危急任务时可以迅速抵达现场和开展救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市在高速公路和城市部分快速路设 置应急车道。且该车道只能允许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其他社会车辆在正常情况下不得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的处200元罚款。并按照其违法行为依法记6分。
法律在保障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通行权时,也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 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针对目前社会上有部分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随意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等问题,相关部门 表示将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救护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违法。通过进一步加强特种车辆管理,确保特种车辆驾驶人能在非紧急任务期间,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貌行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的现象,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力。
在此,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应急交通就是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系着百姓的幸福和未来。保障应急交通畅通,既是政府 部门的职责任务,也是每一名市民的法律义务。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司机朋友可以视周边 道路和交通情况,采取并线或靠边停车等合理措施,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共同携起手来,确保“抢救生命、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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